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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这样做可行不? [打印本页]

作者: sz蓝月亮    时间: 2019-1-11 14:22
标题: 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这样做可行不?
今日,去市民中心不动产窗口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前台工作人员告知,买卖房屋,办理过户手续时,买方也要夫妻双方到场,必须登记两个人名字,如果只登记在一个人名下(不动产证上只打印一方名字),责要夫妻另外一方要来写放弃财产共有承诺,请问这合理吗?夫妻存续期间置办的房产,财产,登记在一个人名下不属于共同财产? 这样做不是在挑拨人家夫妻关系?部门规章大于法?

作者: 老湾林场    时间: 2019-1-14 11:31
这种要求是合法的,也是按法律要求这样办的。请你查看下新婚姻法。

作者: 孤舟独钓    时间: 2019-1-14 12:03
本帖最后由 孤舟独钓 于 2019-1-14 12:33 编辑

       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置办的房产肯定是夫妻二人共有财产,但是房本只是其中一人的名字(如有两人的名字也需双方到场面签),处理房产另一方必须知情,他(她)不同意的话,谁敢随便给你过户?工作人员这是对工作负责,对买受让双方负责。                                                                           换言之,如果你老公(老婆)背着你处理房产,你能同意吗?



作者: 云起风生    时间: 2019-1-14 12:24
以上网友说的很对!现在法治社会,一切都要按法律法规来执行,部门这样做也是对夫妻双方负责任的做法。
作者: 小伙子2018    时间: 2019-1-14 12:38
胡说八道的,不要听前台的,进去找工作人员问

没有任何法律规定,买房必须登记夫妻双方名字。婚姻期间,登不登记,都不影响共同财产的事实。

另外,不动产也没有资格出具放弃共同财产的承诺,这种书面的承诺必要要公证机关参与
作者: 淡淡微笑    时间: 2019-1-14 13:47
支持工作人员的做法。这样做很大程度避免了日后的麻烦。如果你非要写一个人的名字,就让你的另一半去公证中心公证。既然你觉得写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为什么不写两个人的名字呢。都是共同财产,一个人和两个人有什么区别呢。
作者: 〃爽歪∥    时间: 2019-1-14 14:50
小伙子2018 发表于 2019-1-14 12:38
胡说八道的,不要听前台的,进去找工作人员问

没有任何法律规定,买房必须登记夫妻双方名字。婚姻期间,登 ...

你是啥都不懂,张嘴就来的主
作者: sz蓝月亮    时间: 2019-1-14 14:59
小伙子2018 发表于 2019-1-14 12:38
胡说八道的,不要听前台的,进去找工作人员问

没有任何法律规定,买房必须登记夫妻双方名字。婚姻期间,登 ...

我也是说嘛,夫妻存续期间,买方随便那一个人去签字买房都可以嘛,都属于共同财产,所以不用一定要两个人都去签字的。卖的时候就必须两个人去签字了。

作者: sz蓝月亮    时间: 2019-1-14 15:04
淡淡微笑 发表于 2019-1-14 13:47
支持工作人员的做法。这样做很大程度避免了日后的麻烦。如果你非要写一个人的名字,就让你的另一半去公证中 ...

你要这么解释,就能解释的通了!这样做是为以后卖房做避免麻烦做准备的可以!以后证上是谁的名字,谁来处理就可以了,不要夫妻另一方来了。

作者: sz蓝月亮    时间: 2019-1-14 15:08
〃爽歪∥ 发表于 2019-1-14 14:50
你是啥都不懂,张嘴就来的主

你懂吗,给大伙解释解释!搞不懂这些!当然,我的手续都已办好了!但,还是要多学习学习嘛!

作者: 涢水流深    时间: 2019-1-14 15:10
结婚证只表示婚姻存续,感情是否破裂只有夫妻自知,所以让双方到场签字是对婚姻负责的态度,也是维护未到场一方的权益。
作者: 〃爽歪∥    时间: 2019-1-14 15:12
sz蓝月亮 发表于 2019-1-14 15:08
你懂吗,给大伙解释解释!搞不懂这些!当然,我的手续都已办好了!但,还是要多学习学习嘛!
...

上边不是有给你解释吗?法律是没有规定必须登记夫妻双方名字,但夫妻双方有知情权,不动产登记需要夫妻双方到场履行手续只是为了让知情权得到保障,避免以后不必要的纠纷。
作者: 小伙子2018    时间: 2019-1-14 15:32
sz蓝月亮 发表于 2019-1-14 15:04
你要这么解释,就能解释的通了!这样做是为以后卖房做避免麻烦做准备的可以!以后证上是谁的名字,谁来处 ...

不要说买房了,就是卖房,也不需要夫妻都到场,甚至买另一半同不同意,知不知情都不是必须的

买卖过房子的懂了解

我买房的卖家夫妻是委托别人办的,全程没有出面。你说丈夫还是妻子知不知道?谁知道呢。
反正有签名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别人就给你办


作者: sz蓝月亮    时间: 2019-1-14 15:32
〃爽歪∥ 发表于 2019-1-14 15:12
上边不是有给你解释吗?法律是没有规定必须登记夫妻双方名字,但夫妻双方有知情权,不动产登记需要夫妻双 ...

好!比方说,一夫妻决定买套二手房,双方都知情,但一方又不能去签字,不在随州,另一个人签字买房还不行?按现在的搞法,证只出一个人名字,多年后她(他)一个人就可以卖了?

作者: 小伙子2018    时间: 2019-1-14 15:35
sz蓝月亮 发表于 2019-1-14 15:32
好!比方说,一夫妻决定买套二手房,双方都知情,但一方又不能去签字,不在随州,另一个人签字买房还不行 ...

他懂个P

我买过房,卖过房。

上面说了,连卖房都不需要亲自到场
作者: sz蓝月亮    时间: 2019-1-14 15:36
小伙子2018 发表于 2019-1-14 15:32
不要说买房了,就是卖房,也不需要夫妻都到场,甚至买另一半同不同意,知不知情都不是必须的

买卖过房子 ...

老兄,有公证委托书肯定没问题啊!

作者: 小伙子2018    时间: 2019-1-14 15:47
sz蓝月亮 发表于 2019-1-14 15:36
老兄,有公证委托书肯定没问题啊!

要什么公证啊
口头委托都可以

不要把法规想的那么严,类似的纠纷案例多得是
保护财产主要靠自己,身份证保管好,否则什么事都能发生的
作者: 〃爽歪∥    时间: 2019-1-16 14:19
小伙子2018 发表于 2019-1-14 15:47
要什么公证啊
口头委托都可以

哈哈,装啥装,你看这楼上楼下的,就你会装,你能耐你去帮别人办,就你懂P,别人都不懂
作者: 不必太在意    时间: 2019-1-17 11:36
小伙子2018 发表于 2019-1-14 15:47
要什么公证啊
口头委托都可以

无语了啊
作者: 小伙子2018    时间: 2019-1-19 19:52
不必太在意 发表于 2019-1-17 11:36
无语了啊

这样的新闻报道多的是啊。各部门并没有联网,如果你身份证恰好在别人手里,被人卖掉就很有可能。

这个是央视今日说法的节目:
惨!假身份、假委托,我的两套房子就这么被人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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