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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16-8-22 17: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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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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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患重病的妻子临终前的呐喊,谁来为我家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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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光全,原有农村宅基地土坯房三间,建于1979年,危房,屋顶部分坍塌,墙体倾斜。位于三里岗镇居委会四组,通往新集的路边,后面邻居周忠强。2006年至2015年夏年,我全家在外地生活。从2013年我开始申请翻建房屋,因后邻不肯签字提出苛刻条件,至今无法获得审批,而他自己却在没有任何邻居签字的情况下在 2014年顺利建房。因妻子身患重病,无法独立行走,生活不能自理,急需翻建房屋以解决住房需求。
重病中的妻子
1、2013年夏,我从外地回家,咨询建房事宜,城建办杨主任(简称杨)告知必须得四邻同意,签订四邻协议,我领取了四邻协议书。邀请相邻邻居黄克忠、黄德成、黄德贵、周忠强,组长尹新国一起吃饭,商量四邻协议,除周忠强外均同意并签订了四邻协议。当时周提出他用后面的小块面积置换我前面的面积。这样我的房子形状就变成了手枪形了,农村非常忌讳这样。我返程之前说他们如果他愿意就要给我补些差价,他们没有联系我。
2、2014年上半年,周未与我方联系,在我方全然不知、未取得任何一家邻居签字的情况下,通过审批,将他原来的三小间平房翻建成四间四层的楼房。在规划红线的基础上向前扩张了2米多,离我房屋只有1 米5左右了,左右也扩张了。
3、2016年春我再次申请,领取四邻协议。我方原有三间正房和院子、猪圈。城建、土管一起到现场查看,杨的现场意见是只能造靠北两间,前面必须按照公路红线后退。原因是原址翻建影响周的采光和美观。
4、2016年6月28日,我方邀请居委会杨书记、张主任、周忠强一起吃晚饭,饭后协商,周提出将我的正房向北退1米,南边其他部分以及正房缩小的这部分(总共三米宽)只可以种绿化,不可以建造围墙,不可以搭任何棚子。我方觉得这部分造成平房不影响他的采光,存在分歧。
5、2016年7月2日,我方向城建办咨询确认周建房时没有提供了我方的邻里协议。我方再次向城建办确认建房是不是必须取得四邻同意,是不是前后左右邻居都要签字。得到了肯定回答。再次询问建房是否要取得前方邻居同意,得到肯定回答,并补充原址翻建的情况下可以省略前面邻居的协议。周忠强建房时,城建办是杨经手办理的。杨主任确认规划图显示当时审批的是两层,但是实际造了4层。
屋顶已经坍塌
6、我方多次找周协商,镇委副书记和城建办雷主任多次现场查看,单独找周谈,周都坚持他的主张。在此期间城建办曾告诉我当邻居无理取闹时,可以不要他的签字,审批建房。
7、7月10日,我方再次找周协商,答应了他6月28日的所有条件,原有房产证内南边缩减三米供他采光。他又提出新的条件,开始干涉我的房屋内部结构,楼梯和厨房设置,并要求我二楼靠南一间向前缩1米。经协商达成一致协议,实际是答应了他的条件。开始拟定协议内容如下:“甲方建房宽度从北边原山墙往南10.8米,二楼靠南一间后面东部收缩一米,伙房不设置在南边后部,原产证空出面积搞绿化,不栽大树,不建房、围墙,土地使用权属甲方所有。”周又提出打印,并司法公正。此时周的老婆来到坚持要将我让出的部分变为共有。我们约定吃晚饭后再议。晚上电话给他,他说不在家。
8、7月11日,我方约他到城建办现场谈,他夫妻二人坚持要将我让出部分变为共有,还说让我造房子已经很好了。之后,我方向城建办提出:答应除了“缩小部分变为共有”这个条件,其他我都答应,请求绕开邻居签字,让城建办直接审批。我儿子返程回外地上班。
9、之后城建办又找周谈过,仍然没有结果。
10、因重病人需要人照顾我无法脱身,8月份我儿子多次致电城建办雷主任,均无人接听。8月16日,我亲自去找城建办雷主任,告知必须自己去和邻居协商,取得四邻协议,就算取得了协议,施工期间如果有纠纷还要我停工。
我把我原房产证内地的让出3米给他采光,他却要求把让出的变为共有,共有就是他也有份。哪有这样的道理!?!?邻居的举动纯属出尔反尔,得寸进尺,无理取闹。至此,老百姓的正常建房申请陷入了僵局。既不能指责城建办双重标准(周的建房申请是前任领导任内办理的),又无法取得四邻协议。
因为此事,我整日愤愤不平,已经对健康产生了不利影响,。妻子重病数年,恐时日不长,此生最大愿望就是能翻建房屋,百年之后有地方设置灵堂!万望体恤!
朗朗乾坤,应该找谁主持公道!请明示!
补充内容 (2016-8-17 10:50):
看了大家的跟帖,咨询了下律师,有所启发,此事的要点似乎有以下:
补充内容 (2016-8-17 10:52):
1、一流程违规:周的建房没有邻居签字,不符合建房流程的规定,违规。签字就是因为涉及邻居利益才要通知邻居。
补充内容 (2016-8-17 10:52):
2、二违章建筑:规划红线大概按照他原有平房来的,他在红线外向前扩张2米多,规划了两层,建了四层,属于违章建筑。
补充内容 (2016-8-17 10:54):
3、三侵犯了相临权:向前扩张挤占了相互间的空间,民法上就是相邻权被侵犯。我也要造房子的,他知道,他造4层也会影响我的采光。
补充内容 (2016-8-17 10:55):
4、四、无理要求:我现有的房子的面积全部在我的房产证、土地证上。土地证就是国家确认我的土地使用权,现在我一部分不再造房,让出来给邻居采光,邻居无权要求将这部分变为共有。
总的来讲就是:他的非法利益侵害我的合法利益。
补充内容 (2016-8-17 10:57):
还我公道,请大家多多指点!
补充内容 (2016-8-26 15:33):
图中葡萄架拐角处,邻居将不锈钢栏杆伸入我的滴水檐内,栏杆底座紧贴着我的墙,一寸不留。栏杆上部,离我的墙也仅仅只有三寸左右。
补充内容 (2016-8-26 15:38):
房子地基比墙宽,邻居栏杆底座紧贴我的墙,就是在我的地基之上。农村滴水檐下是谁的?侵入滴水檐,还要造在我的地基上,什么目的?大家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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