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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患重病的妻子临终前的呐喊,谁来为我家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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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8-22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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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6-8-16 16:54: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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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患重病的妻子临终前的呐喊,谁来为我家主持公道!
                                                                                                     随州论坛独家发布,未经同意不得转载!
            黄光全,原有农村宅基地土坯房三间,建于1979年,危房,屋顶部分坍塌,墙体倾斜。位于三里岗镇居委会四组,通往新集的路边,后面邻居周忠强。2006年至2015年夏年,我全家在外地生活。从2013年我开始申请翻建房屋,因后邻不肯签字提出苛刻条件,至今无法获得审批,而他自己却在没有任何邻居签字的情况下在 2014年顺利建房。因妻子身患重病,无法独立行走,生活不能自理,急需翻建房屋以解决住房需求。

    重病中的妻子

    重病中的妻子

    1、2013年夏,我从外地回家,咨询建房事宜,城建办杨主任(简称杨)告知必须得四邻同意,签订四邻协议,我领取了四邻协议书。邀请相邻邻居黄克忠、黄德成、黄德贵、周忠强,组长尹新国一起吃饭,商量四邻协议,除周忠强外均同意并签订了四邻协议。当时周提出他用后面的小块面积置换我前面的面积。这样我的房子形状就变成了手枪形了,农村非常忌讳这样。我返程之前说他们如果他愿意就要给我补些差价,他们没有联系我。
             2、2014年上半年,周未与我方联系,在我方全然不知、未取得任何一家邻居签字的情况下,通过审批,将他原来的三小间平房翻建成四间四层的楼房。在规划红线的基础上向前扩张了2米多,离我房屋只有1 米5左右了,左右也扩张了。
             3、2016年春我再次申请,领取四邻协议。我方原有三间正房和院子、猪圈。城建、土管一起到现场查看,杨的现场意见是只能造靠北两间,前面必须按照公路红线后退。原因是原址翻建影响周的采光和美观。
             4、2016年6月28日,我方邀请居委会杨书记、张主任、周忠强一起吃晚饭,饭后协商,周提出将我的正房向北退1米,南边其他部分以及正房缩小的这部分(总共三米宽)只可以种绿化,不可以建造围墙,不可以搭任何棚子。我方觉得这部分造成平房不影响他的采光,存在分歧。
            5、2016年7月2日,我方向城建办咨询确认周建房时没有提供了我方的邻里协议。我方再次向城建办确认建房是不是必须取得四邻同意,是不是前后左右邻居都要签字。得到了肯定回答。再次询问建房是否要取得前方邻居同意,得到肯定回答,并补充原址翻建的情况下可以省略前面邻居的协议。周忠强建房时,城建办是杨经手办理的。杨主任确认规划图显示当时审批的是两层,但是实际造了4层。
    3 - 副本.jpg

    屋顶已经坍塌

    屋顶已经坍塌

            6、我方多次找周协商,镇委副书记和城建办雷主任多次现场查看,单独找周谈,周都坚持他的主张。在此期间城建办曾告诉我当邻居无理取闹时,可以不要他的签字,审批建房。
            7、7月10日,我方再次找周协商,答应了他6月28日的所有条件,原有房产证内南边缩减三米供他采光。他又提出新的条件,开始干涉我的房屋内部结构,楼梯和厨房设置,并要求我二楼靠南一间向前缩1米。经协商达成一致协议,实际是答应了他的条件。开始拟定协议内容如下:“甲方建房宽度从北边原山墙往南10.8米,二楼靠南一间后面东部收缩一米,伙房不设置在南边后部,原产证空出面积搞绿化,不栽大树,不建房、围墙,土地使用权属甲方所有。”周又提出打印,并司法公正。此时周的老婆来到坚持要将我让出的部分变为共有。我们约定吃晚饭后再议。晚上电话给他,他说不在家。
           8、7月11日,我方约他到城建办现场谈,他夫妻二人坚持要将我让出部分变为共有,还说让我造房子已经很好了。之后,我方向城建办提出:答应除了“缩小部分变为共有”这个条件,其他我都答应,请求绕开邻居签字,让城建办直接审批。我儿子返程回外地上班。
          9、之后城建办又找周谈过,仍然没有结果。
        10、因重病人需要人照顾我无法脱身,8月份我儿子多次致电城建办雷主任,均无人接听。8月16日,我亲自去找城建办雷主任,告知必须自己去和邻居协商,取得四邻协议,就算取得了协议,施工期间如果有纠纷还要我停工。
             我把我原房产证内地的让出3米给他采光,他却要求把让出的变为共有,共有就是他也有份。哪有这样的道理!?!?邻居的举动纯属出尔反尔,得寸进尺,无理取闹。至此,老百姓的正常建房申请陷入了僵局。既不能指责城建办双重标准(周的建房申请是前任领导任内办理的),又无法取得四邻协议。
             因为此事,我整日愤愤不平,已经对健康产生了不利影响,。妻子重病数年,恐时日不长,此生最大愿望就是能翻建房屋,百年之后有地方设置灵堂!万望体恤!
    朗朗乾坤,应该找谁主持公道!请明示!




    补充内容 (2016-8-17 10:50):
    看了大家的跟帖,咨询了下律师,有所启发,此事的要点似乎有以下:

    补充内容 (2016-8-17 10:52):
      1、一流程违规:周的建房没有邻居签字,不符合建房流程的规定,违规。签字就是因为涉及邻居利益才要通知邻居。
           

    补充内容 (2016-8-17 10:52):
    2、二违章建筑:规划红线大概按照他原有平房来的,他在红线外向前扩张2米多,规划了两层,建了四层,属于违章建筑。


    补充内容 (2016-8-17 10:54):
    3、三侵犯了相临权:向前扩张挤占了相互间的空间,民法上就是相邻权被侵犯。我也要造房子的,他知道,他造4层也会影响我的采光。


    补充内容 (2016-8-17 10:55):
    4、四、无理要求:我现有的房子的面积全部在我的房产证、土地证上。土地证就是国家确认我的土地使用权,现在我一部分不再造房,让出来给邻居采光,邻居无权要求将这部分变为共有。
         总的来讲就是:他的非法利益侵害我的合法利益。


    补充内容 (2016-8-17 10:57):
       还我公道,请大家多多指点!

    补充内容 (2016-8-26 15:33):
    图中葡萄架拐角处,邻居将不锈钢栏杆伸入我的滴水檐内,栏杆底座紧贴着我的墙,一寸不留。栏杆上部,离我的墙也仅仅只有三寸左右。

    补充内容 (2016-8-26 15:38):
    房子地基比墙宽,邻居栏杆底座紧贴我的墙,就是在我的地基之上。农村滴水檐下是谁的?侵入滴水檐,还要造在我的地基上,什么目的?大家评说!
    楼主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8-22 17:49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楼主| 发表于 2016-8-26 16:04:26 | 显示全部楼层
    再爆一个细节:图中葡萄架拐角处,邻居将不锈钢栏杆伸入我的滴水檐内,栏杆底座紧贴着我的墙,一寸不留。栏杆上部,离我的墙也仅仅只有三寸左右。 滴水檐至少有一尺以上吧。 造房子房子地基比墙宽,邻居栏杆底座紧贴我的墙,就是在我的地基之上。农村滴水檐下是谁的?侵入滴水檐,还要造在我的地基上,什么目的?大家评说!
    楼主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8-22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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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楼主| 发表于 2016-8-28 08:28: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黄河之恋 于 2016-8-28 08:55 编辑

    党纪国法,政府规定难道是保护非法利益的吗?邻居14年半年之内能既违规又违章把房子造起来!规划两层能造四层,还能超出规划红线!我家13年开始申请,三年半批都没有批下来,究竟怎么回事?大家说说!邻居没有四邻协议是为违规!规划两层,三楼四楼就是违章,前面超出规划红线部分也是违章,竟然说我原址造房离他太近,影响他采光!竟要把我的土地证上的变为共有,共有就是他也有份!因为这一家邻居不同意,我的房子一直得不到审批。当年邻居的审批是怎么通过的?党纪国法,政府规定难道是保护非法利益的吗?无理取闹的人不需要签字,政府也能审批,有这规定。要求政府审批原址建房,合法利益,寸土不让!
    楼主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8-22 17:49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楼主| 发表于 2016-8-29 15:06: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黄河之恋 于 2016-8-29 15:08 编辑

          从未要求政府追究谁的责任,只要求建我自己的房子。如果镇上的领导无法处理这个事,应该向上汇报。让我们自己往上找,真是为难我们两个老人了!大字不识,病重在身,没有人扶站不起来,大小便失禁。如何到县里市里去找?希望政府主持公道,办不了的可以请示更高层的领导。方显人民公仆本色。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6-30 12:05
  • 签到天数: 88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6-8-16 17:04:39 | 显示全部楼层
    再选个地址吧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7-28 17:11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6-8-16 17:06: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哎.没得个说头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6-8-16 17:10: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找市住建委,找市纪委。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6-8-16 17:12: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狼的诱惑 于 2016-8-16 17:18 编辑

    就找市纪委,市纪委不管,就打巡视组电话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4-10-14 10:54
  • 签到天数: 9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6-8-16 17: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这样的邻居真是可恶
    楼主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8-22 17:49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楼主| 发表于 2016-8-16 17: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图片还没弄好,第一次发帖!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6-8-16 17:31:13 | 显示全部楼层
    QQ截图20160816172306.png ,可不能这么说,{;P}
    QQ截图20160816172306.png
    楼主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8-22 17:49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楼主| 发表于 2016-8-16 17:34:02 | 显示全部楼层
    星星的火把 发表于 2016-8-16 17:12
    就找市纪委,市纪委不管,就打巡视组电话

    你好,请问巡视组电话那里有?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10-8 18:37
  • 签到天数: 202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6-8-16 17:38: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到处都有这样的刁民。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昨天 10:05
  • 签到天数: 3096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6-8-16 17:49:06 | 显示全部楼层
    邻里遇到横蛮不讲道理的确实不幸。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3-16 08:29
  • 签到天数: 7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6-8-16 17:50:14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人太TM可狠了 多次出尔返尔 他不让你好过 你就不让他好过 懂吗?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6-8-16 17:55: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6-8-16 18:16:2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建意您房子不建。邻居也不是好吊。也不拆也不建。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8-7 12:25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6-8-16 18:45: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邻居,哎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11-25 18:13
  • 签到天数: 104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6-8-16 19:24: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六尺巷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6-8-16 20:20: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lz老是请客吃饭,我看问题还是解决不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6-8-16 20:21: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建个房,咋就这么难?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4-18 19:12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6-8-16 20:30:1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属于民事纠纷,应该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就起诉到法院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0-7-3 20:22
  • 签到天数: 30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6-8-16 21:06: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遇到狠人早制服了,人抖狠还是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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