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18-8-24 11:09 |
---|
签到天数: 955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
楼主 |
发表于 2016-10-16 16:55:17
|
显示全部楼层
6、巡护员应加强法制宣传,做好“四防”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发现不安全因素时,应及时处置并报告和整改。
7、对携带匕首、三棱刀等管制刀具或自制火药枪及其他形迹可疑的人员,有权对其进行盘查、监视,并及时报告领导和公安机关处理。
8、对正在实施破坏、违反小区安全管理规定行为的人,有权对其劝阻和制止,也可视其情节进行批评和教育,并报领导处理。
9、对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权予以制止,但无处罚、裁决的权力。
10、对违法犯罪行为的嫌疑人,可以对其监视、检举,但无侦查、扣押、搜查的权力。
11、对于损坏和破坏公物的责任人,有权责令其照价赔偿,并及时报告领导,但无扣押证件、物品或罚款的权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