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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无意失火烧山林也需依法追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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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约记者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8-3 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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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7-6-12 16:45: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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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州论坛讯 通讯员田江厅报道:6月7日,随县森林公安局通过缜密侦查,破获一起失火案,犯罪嫌疑人吴某被依法刑事拘留。8 X6 T' R- G1 L0 Z
      经查,2017年3月2日,吴某到随县南部某镇的一山场山脚下农田里,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将田里的秸秆点燃,在秸秆即将烧尽时,天空忽起旋风,将秸秆火星引致附近山上,进而引发森林火灾。山场着火后,吴某虽积极联系亲属和当地村民灭火,但仍然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经鉴定,吴某失火的过火有林地面积120余亩,构成失火罪。
    $ `7 t% ^8 E# L  目前,吴某已被羁押在随州市看守所,吴某除了承担刑事责任以外,还要承担因用火不当造成他人山林受损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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