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随州日报 于 2020-2-19 10:23 编辑 . A; y% D. y: \/ f
5 r" D" p' E7 F( _' ^
; W& z. q5 u$ \( V$ I- x1 m& c$ Z
为坚决遏制疫情扩散蔓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对全市所有公共区域实施更加严格的全覆盖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城镇居住的人员,严禁在街道、广场、公园、体育场馆、街边绿地等公共区域闲逛活动;农村居住的人员严禁在村湾内的道路、文化体育场地、池塘、山林等公共区域闲逛、运动、垂钓、聚集。各乡镇(办事处)、村(社区)要统筹市县两级下沉干部与当地工作人员、居民、志愿者、物业企业服务人员,组成纠察队不间断巡查,发现违反本《通告》的人员,不听劝阻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罚。 二、全市所有公共经营场所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开门营业,全市各类广场、公园、体育场馆等公共区域的出入口应予封闭。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巡查,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要立即纠正并依法依规从快从重处罚。 三、公安部门应在城区道路设卡进行盘查,会同基层组织成立的纠察队对街面进行巡查管控,对违反规定的人员和车辆依法予以处置。四、允许开放的公共场所应严格执行各项工作规程,不得接待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场所室内空间应做到自然通风、换气,定期做好清洁、消毒,工作人员按规定做好自身防护。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P4 ]: G7 V$ s$ D5 q* A
2 N6 m- ]! t8 H2 D0 R+ ^# N! 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