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返回曾都发布
发新帖 回复
查看: 12794|回复: 1
收起左侧

[曾都新闻] 曾都检察:公开听证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当场批捕!

[复制链接]
楼主

管理员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11 小时前
  • 签到天数: 3097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20-9-11 15:25:1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加入随论(请注册中文用户名)

    x
        随州论坛讯 (通讯员刘兰婷、尚敏)9月10日上午,曾都区检察院就刘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召开审查逮捕公开听证会,会议由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尚敏主持,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和3名受害人代表参加了听证会。
    20200911_41509_1599809112762.jpg
        2011年5月6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及同案人刘某杰、马某某注册1亿元资本,成立某融资公司,刘某某系该公司控股人。公司经营范围为:“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该公司在刘某某的操控下,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以每月1.5%的高额利息,公开向社会非法吸收存款。
        2011年8月至2015年6月,该公司共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6768.8993万元,至案发已退公众存款12230.4189万元,导致300余人共计本金4600余万元存款不能归还。以上存款均被刘某某投入至其控制的3家矿业公司中。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的案件事实、证据及处理意见,认为犯罪嫌疑人刘某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以公司需要融资为载体,以高额利息为诱惑,以给业务员3%的提成为手段,向社会公开吸收存款,导致300余人共4600余万元存款本金不能归还,其行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批准逮捕。同时,检察官就该案中其他涉案人员是否涉嫌犯罪的问题及下一步针对该案公安机关应继续侦查的事项提出了意见建议。
    20200911_41509_1599809112969.jpg
        公安机关办案人员针对案件的相关证据、逮捕必要性作了简要阐述,3名被害人代表依次发表了意见,一致同意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批准逮捕。
    20200911_41509_1599809113045.jpg
        “ 大家一定要吸取教训,自觉抵制非法集资,要树立健康理性的投资观念,这样才能从源头上遏制这种犯罪行为的滋生蔓延……”
        听证会上,检察官尚敏针对证据收集、构罪问题、债权债务关系等充分释法说理,并对防范打击非法吸收公众款犯罪进行了普法教育。
        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承办检察官结合本案事实证据,依照法定程序,当场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批准逮捕。
        此次公开听证会,曾都区检察院通过公开审查的模式充分听取民意、接受社会监督,增强了审查逮捕的公开性、说理性和权威性。今后,该院将继续发挥检察职能,积极以公开听证的形式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0-9-12 21:36: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传销组织机构套路深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返回曾都发布
    发新帖 回复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随论(请注册中文用户名)

    本版积分规则

    公司简介 |  公司动态 |  广告合作  |  产品服务 |  诚聘英才 |  友情链接  |  法律声明 |  隐私保护 |  联系我们  |  帮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