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开展交通秩序“百日会战”集中攻坚行动中再次查获一名二次酒驾的违法行为人。 9月26日15时30分许,张某驾驶鄂A66***轻型货车沿240国道由高城镇往随州市方向行驶,当行驶至G240国道1125公里路段时,遇随县交警大队四中队民警执勤,民警拦停其车对其检查,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张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4mg/100ml,其行为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将其带回中队调查。 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该驾驶员张某曾于2018年3月28日因酒后驾车被随州市交警支队一大队处罚过,现在是再次饮酒驾驶,酒驾一次本应该牢记教训,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然而,驾驶人张某却不知悔改,酒后驾车再次被查获。民警依法对张某处以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行政拘留5日之处罚。 目前,张某已被执行行政拘留。 9月20日晚,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在G346国道1092KM+500M路段开展酒驾夜查行动。20时许,民警在对一辆车牌号为鄂S6***8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胡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经现场酒精呼气检测,其酒精含量为76mg/100ml,随后民警将胡某带回中队调查。 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该驾驶员胡某在2017年3月27日时就曾因酒驾被随州市交警处罚过,现在是二次饮酒驾驶,酒驾一次本应该牢记教训,严格遵照交通法规,然而,驾驶人胡某却不知悔改,酒驾再次被查获,同时胡某也为此次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民警依法对胡某处以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行政拘留3日之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