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等相关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应进行公示,本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征求意见稿获取方式 (1)电子版获取:公众可到以下网址自行下载 链 接 :https://pan.baidu.com/s/1PTTew⁃CJ5UTjMo2xOUYAODQ 提取码:5ca2 (2)纸质版获取:可以致电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限于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随县、曾都区和广水市配套工程(三个项目)可能受到影响的个人及团体。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 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下载公众意见表完整填写后,以邮寄、现场、电子邮件等方式交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从即日起,本次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三个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如下: 1.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随县配套工程。建设单位: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随县建设协调指挥部办公室;联系人:程洪军;联系方式:13451286099;邮箱:944574659@qq.com; 2.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曾都区配套工程。建设单位:鄂北水资源配置二期曾都区配套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联系人:任尚国;联系方式:15608668598;邮箱:1489726827@qq.com; 3、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广水市配套工程。建设单位:广水市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余晓军;联系方式:13972999159;邮箱:759097521@qq.com;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联系人:贺工;联系电话:027-84881993;邮箱:352486216@qq.com。 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2019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