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部门出台政策支持相关企业开工应对疫情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每人两千元标准申报就业补贴 随州日报讯(全媒记者刘诗诗、通讯员王旭)2月15日,市人社局发布通知,启动疫情防控期间开工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工作,支持企业开工生产急需物资应对疫情。 根据发布文件规定,自2020年1月24日至2月20日,我市开工生产应对疫情使用的医用药品、防护服、隔离服、医用及具有防护作用的民用口罩等重要医用物资企业,生产上述物资所需的重要原辅材料生产企业、重要设备制造企业和相关配套企业,生产重要生活必需品的骨干企业,重要医用物资收储企业,为应对疫情提供相关信息通讯设备和服务系统的企业以及承担上述物资运输、销售任务的企业,依据疫情防控期间应对疫情需要开工在岗职工人数,按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据悉,我市就业部门将按照“不见面”服务方式,通过QQ、微信等网上渠道接受企业申报并审核。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2月20日前向失业保险参保地就业局申报。详情可关注“随州阳光人社”微信公众号和随州市劳动就业管理局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