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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随州出台优化营商环境60条硬措施

2021-3-6 09:11| 发布者: 随州日报| 查看: 3139 |来自: 随州发布

来源:随州发布
好的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
民有所呼,政有所应

近日
随州出台优化营商环境60条硬措施
大力弘扬服务市场主体
“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精神
努力把随州打造成为
审批事项最少
办事效率最高
投资环境最优
企业获得感最强
市州之一

这60条硬措施干货满满
一起来看看吧
↓↓↓

一、大力优化政务环境

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1、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加强镇(街道)、村(社区)两级政务服务能力建设,提升“一站式”服务功能,推动事项集中办理。各县市区建设2个以上镇(街道)高标准示范点,各镇(街道)建设2个以上村(社区)高标准示范点。

2、探索推动集成式政务服务自助终端进金融网点、大型超市等人流密集区域,向镇(街道)、村(社区)延伸,推广24小时自助服务,实现更多高频事项就近办、马上办。

3、进一步改善老年人等特殊人群的办事体验。各级政务服务平台应具备授权代理、亲友代办等功能,方便老年人等特殊人群网上办事。线下窗口办事应有政务服务工作人员代办、帮办或领办。

4、围绕“一件事一次办”提供集成“套餐式”服务,推进业务流程再造与系统重构。推动市、县(市、区)事项“综窗”受理,进一步发挥前台外包服务功能,对综合性服务事项逐步实现“帮办”“代办”,确保“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 “一窗通办”模式落地落实。实现更多主题事项“一事联办”。推广行政审批“及时预警、超时默认、自动用印”模式。

5、推动市自建系统与统一受理平台打通,实现市自建系统与统一受理平台打通率100%,推进“一网通办” ,持续加大“鄂汇办”推广运用力度,上线100项以上高频事项实现“掌上办”。

6、加快推进“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实现更多高频事项“跨省通办”,推动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和涉企经营许可等事项“省内通办”。

7、推进非紧急政务服务热线与12345热线整合,完善“12345+营商环境专席”功能,在“随州12345”微信公众号设置“营商环境留言板”,拓宽问题反映渠道;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机制,实现“好差评”实名差评回访整改率达到100%。

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能

8、推进“多规合一”,实现“一张图”统筹项目建设条件。优化区域性统一评价工作机制,强化评估成果运用。制定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对建设工程类、建(构)筑物类、设施类纳入清单项目可不再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9、在各级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聚集区全面推行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推动项目“拿地即开工”,执行“带方案”出让土地,3个工作日内核发规划许可证。允许工业企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10、建立施工图分类审查制度,取消低风险项目施工图审查,新建单体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等低风险建设工程取消施工图审查。实行告知承诺制和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低风险以外的一般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实行承诺制办理施工许可。

11、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探索“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制”,大型项目单位工程在确保一家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前提下,可承诺后分基坑、主体申报施工许可。规范联合验收,除特殊建设工程外,其他建设工程实行备案抽查制度。

12、全面开展“主题式”“情景式”审批,实行项目精细化和差异化审批管理,将社会投资带方案出让类工程建设项目、社会投资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政府投资市政类(非独立占地)线性项目、改造类(规划条件不变)工程建设项目、一般工业类投资建设项目等5类工程项目的审批时间分别压缩至30、45、40、35、30个工作日。工业技改项目从取得规划设计条件到获取施工许可证,审批时间压缩至10个工作日以内。

优化财产登记服务

13、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推广使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加强信息共享应用,实现不动产登记申请、税费征缴等“一网通办”“同城通办”。推动实现水电气一体化过户。扩大在商业银行网点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覆盖面,推行“不见面办理”。

14、推进不动产登记服务提速,一般登记、抵押登记时间分别压缩至3个、2个工作日,推进更多登记事项“一窗通办、即来即办”。

优化用水用电用气服务

15、全面推行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并联审批,落实“一表申请、并联审批、同步办理”。

16、推动实现供水供气报装、查询、缴费等业务线上办理。探索推行“刷脸零证办电”,实现低压用户“刷脸免证”办理用电业务。

17、优化电力项目管理体制机制,推进施工检修向不停电作业模式转变,城市、农村不停电作业率分别提升至80%、70%以上。进一步减少停电时间和次数,全市用户全年平均停电时间不超过13小时。


二、大力优化市场环境

全面落实“非禁即入”

18、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清理审批事项,法定目录以外的一律取消,不得设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或者具有行政审批性质的事前备案程序,不得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设置审批程序。

深化证照制度改革

19、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对审批权限涉市级及以下112项经营许可事项“一单管理”,动态调整更新,向社会公布。大力推进“照后减证”、审批改备案,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实现取消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服务等改革措施全面落地见效。

20、探索实施“一企一证”“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将一个行业涉及多个许可证合并成为一张综合许可证,实现“一证准营、一码亮证”。

提升企业开办注销便利度

21、巩固企业开办“210”成果,确保企业登记、公章刻制、银行开户、发票申领、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等环节实现线上全程网办,线下“一窗联办”,同步免费发放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探索在银行网点提供企业开办自助式智能服务,结合金融服务实现“就近办”。

22、推行“一照多址”,简化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登记手续,对于企业在住所以外的地点开展一般项目经营活动、属于同一县级登记机关管辖的,免予设立分支机构手续,申请增加经营场所登记即可,方便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全面推行企业登记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承诺制。

23、实现企业变更登记1日办结,企业注销“一网办理”,探索扩大简易注销地域范围,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时间压缩为20天。

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

24、全面推行通关一体化、“两步申报”“提前申报”等多种通关模式。全面实行口岸通关无纸化。协同推进“大通关”建设,优先安排更多的出口企业享受“绿色通道”和“直通放行”资格,为诚信规范的出口企业提供便捷通关服务。利用 “单一窗口”平台功能,深入拓展进出口企业服务业务领域,确保主要业务全覆盖。

促进创新人才聚集

25、加大人才引育力度,为引进培育优秀人才提供更多定制服务,对来应聘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常态化就业指导、信息发布、人才交流等服务。实现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全流程“不见面”办理。优化人才支持政策措施,强化引才育才各项保障。

26、持续深入实施“随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计划”,培养引进用好管理、科研、技能三类人才。积极争取更多“科技副总”来随服务中小微企业,争取和选聘更多院士专家到企业一线培训指导。

优化招投标服务

27、探索实施评定分离改革,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招标行为。推动实现电子招标投标100%、不见面开标100%、专家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全面加强报价清单合理性分析。

28、工程建设领域推行以保险、保函等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政府采购招标免收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29、完善招投标投诉处理机制,依法查处应招未招、规避招标、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问题。


三、大力减轻企业负担

提升企业融资便利度

30、支持企业上市融资,争取更多企业列入省“金种子”“银种子”“科创板种子”计划,对符合条件成功上市的企业,按《随州市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二十条措施》(随发〔2018〕9号)的规定,市级财政分阶段奖励300万元。

31、扩大企业债券融资规模,用好用足发新还旧、延长债券发行额度有效期等扶持政策。

32、全面推广新型“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将创业担保贷款纳入新型“政银担”业务范围,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为企业融资的增信力度,增加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担保基金,力争基金规模达到5亿元以上,全面提升融资担保能力。

33、加强信贷产品和模式创新,结合随州特色产业,推广供应链、产业链融资。支持中小企业、轻资产企业以应收账款、项目合同、生产设备、知识产权等动产和权利进行担保融资。拓展科技创新贷款业务,全面推广“科创贷”模式。

34、加快推动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畅通银企信用信息对接渠道。推广“整村授信”服务模式,加大信用信息在金融领域的运用力度。深入开展“信易贷”,提高信用贷款占比。持续深化“银税贷”,实现有融资需求企业涉税信息“授权即达”,逐步将申请“银税互动”贷款的小微企业范围扩大至纳税信用C级小微企业。

35、优化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和贴息工作流程,5个工作日内完成担保调查、审查和审批程序。鼓励县市区扩大人员支持范围、降低小微企业申请门槛,贴息资金按季度审核拨付。

36、落实“各银行机构要建立小微企业贷款审批绿色通道”的要求,大力提升贷款办理效率,使小微企业贷款办理环节、办理时间、申请材料数量较上年有所下降。推进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改革,实现市场主体在一个平台上办理登记。

37、优化金融机构考核评价机制,督促银行全面落实授信尽职免责制度,实施考评激励政策,促进金融机构加大对地方经济发展支持力度。

38、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合理降费,将小微企业、三农主体综合融资担保费率逐步降至1%以下,落实担保费补贴机制,对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平均担保费率不超过1%的担保业务给予适当担保费补贴。补贴资金纳入担保对象属地财政年度预算,财政补助后的综合年担保费率不超过3%。支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降低担保费率,按照规定逐步降低或免除创业担保贷款反担保要求。

加大惠企支持力度

39、梳理公布惠企政策清单,根据市场主体所属行业、规模等主动精准推送政策。推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持续开展领导干部服务企业行动,实施“五个一”包保,当好服务企业“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

40、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实行公开清单化管理,对国家、省、市惠企政策项目,无需企业申报,由各行业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直接兑现,实现“企业不申报,资金及时到”。

提升纳税服务质效

41、推进“十税合一”,纳税人年纳税平均次数减到6次以内,企业年平均纳税时间缩短至100小时以内,推进税收退库“即办、即退、即到账”。大力推广“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制定税务“全程网上办”清单,基本实现企业、个人办税缴费网上办、掌上办。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扩大涉税资料事后留存备查范围。

降低物流成本

42、融入“襄十随神”城市群发展,对接武汉市国家物流枢纽体系建设,推动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推动随州保税物流中心(B型)建设,加快建设大流通平台,支持发展冷链物流、电商物流、公铁联运等,推进随州综合物流园、能源物流产业园、汽车零部件物流园、钢铁物流园建设,打造区域物流中心。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税收优惠。

规范中介服务收费

43、加大中介市场培育力度,放宽准入条件,引入多元服务主体,健全服务标准,实现服务收费市场化,促进公平竞争。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等活动,通过竞争方式选择服务机构,服务费用纳入部门预算。开展常态化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清理整治违法违规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

降低水电气成本

44、实现工商用户建筑区划红线外用水用气工程安装“零投资”。

45、供电企业延伸投资界面至用户红线,实现全市城市地区用电报装容量160千瓦及以下、农村地区100千瓦及以下的小微企业用电报装实行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三零”服务,探索进一步放宽小微企业低压报装容量。

46、清理整治5G基站、工业园区、楼宇、商业综合体等转供水、电、气主体违法加价等行为,降低一般工商业用能成本,加强政策宣传和专项检查力度,确保政策红利传导到终端用户。


四、大力加强信用法治保障

加快社会诚信建设

47、持续深入开展“新官不理旧账”、政府失信行为等专项治理,依法保障作出的各类承诺兑现和签订的合同履约,全面清理各级政府拖欠企业的款项。探索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制度,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失信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建立健全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

48、实施信用信息目录清单管理,规范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范围和程序,提升“双公示”数据归集质量。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激励、开展失信惩戒,实施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制度并保持动态更新。

提高监管效能

49、全面实施容错机制清单化管理,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各类市场主体,实施包容审慎监管。除投诉举报外,对3年内新登记的、信用高、风险低的市场主体降低检查频次和比例。

50、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改革,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拓展部门联合监管覆盖范围,将更多事项纳入联合抽查范围,实现对同一对象“综合查一次”,抽查结果共享交换、互认互用。

51、加强对特许经营、承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检验检测机构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的监督管理,规范其经营活动,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多更好的标准化产品和服务。

加强市场主体司法保护和服务

52、加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力度,重点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涉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登记等案件的司法保护力度,坚决制止和纠正行政机关损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行为。严格执法,加强执法监督,着力解决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和过度执法等问题。

53、积极争取成为全国企业犯罪相对不起诉适用机制改革试点地区,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及时受理、审查市场主体认为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或者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申诉、控告,及时监督纠正动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谋取非法利益等违法行为,切断利益驱动式执法源头。

54、审慎适用强制措施,对涉嫌犯罪的企业经营者、管理者、关键技术人员等重要生产经营人员做好羁押必要性审查,最大限度减少执法司法行为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55、加强法律服务。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一站式”、低成本、多渠道维权救济服务。探索设立营商环境“巡回法庭”,并拓展延伸服务,推进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56、建立完善与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诉讼“三合一”审判机制相适应的案件管辖制度和协调机制,推广 “简案快办”模式。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工作,妥善处理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交叉案件。

57、加强新业态、新模式的知识产权保护,建立专利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等公共服务。持续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强化对侵权假冒的追踪溯源和链条式治理,加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实现知识产权审判案件、行政执法案件结案率明显提升。

推进“立审执”提速增效

58、严格执行立案登记制,对涉产权保护纠纷案件开通立案登记“绿色通道”,优先立案、审查、保全。推行诉前调解,探索建立和完善商事调解制度,推动商事纠纷快捷高效解决。合理适用简易程序。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推动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执行事务性工作集约化处理,对被执行人财产信息实行网络联动查控,确保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强化“执转破”工作,有序推进“僵尸企业”快速出清。

59、加强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探索建立健全中级人民法院辖区范围内的破产案件集中管辖制度,组建企业破产审判专业团队,实行破产案件集中办理。鼓励设立破产费用专项资金,为破产费用不足或者“无产可破”的企业依法有序退出市场提供物质保障,推广破产债权争议诉讼收费“100”的做法。

加强对涉市场主体司法活动的监督

60、依法探索完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涉市场主体案件办理工作的监督机制,适时听取和审议关于涉市场主体司法案件办理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对市场主体有关营商环境方面的建议、意见、批评以及检举、控告、申诉,依法及时转办、督办,通过依法监督推动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营商环境建设永远在路上
没有最好
只有更好

期待营商环境60条实施后
随州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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