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发布

日报微博

日报官微

论坛官微

客户端

在线读报
首页 随州要闻 视频新闻 品质随州 话题讨论 百姓之声 县市区 魅力乡镇 在线访谈 行业风采 生活服务 教育 健康 地产

随州市财政部门贯彻落实缓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

2022-10-22 09:56| 发布者: 随州日报| 查看: 28547 |来自: 随州日报

  随州日报讯(通讯员徐海滨)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公告》文件要求,为减轻企业、个体工商户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我市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的《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行政事业性收费缓缴清单》内收费项目,包括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污水处理费、生活垃圾处理费、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草原植被恢复费、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药品注册费、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等10项收费项目,实行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的政策,不收滞纳金。
  为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助力市场主体减负纾困,市财政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采取有力措施,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开展专项检查,督促问题整改,不折不扣将缓缴政策落实到位。



热点推荐
    热门图片
    公司简介 |  公司动态 |  广告合作  |  产品服务 |  诚聘英才 |  友情链接  |  法律声明 |  隐私保护 |  联系我们  |  帮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