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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每日心情 | 怒 2019-3-25 2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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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在划定的停车泊位内停放车辆
; b5 D. O+ I! X" g3 @& n+ M城区180名车主将为自己的违停行为“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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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B; O+ Y3 c+ p' [8 M 随州日报讯(通讯员聂少峰)10月8日上午10:15,在随州城区解放路水西门北侧非机动车道上,一辆蓝色轿车因未在划定的停车泊位内停放,被市城管执法委执法人员贴上《违法停车告知单》,按照《随州市机动车停车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该车主将为自己的违停行为缴纳100元罚款。这是《条例》自9月1日实施以来,市城管执法委对城区内机动车违停行为进行的第一例处罚。
" T4 m2 U$ e0 N$ _, A 据了解,10月8日当天,市城管执法委执法人员在城区解放路、青年路和烈山大道等道路的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上,共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180份。5 a# j% Y0 H, ^ D( d- W
据市城管执法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条例》自2019年6月发布之后,市人大、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委等部门和单位迅速开展全方位、密集型宣传,印发《条例》单行本1000本、宣传单(册)2万份,发放“文明停车、规范停车”倡议书近20万份,扎实开展《条例》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等“五进”活动。9月1日《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市城管执法委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采取先告知、重教育、不处罚的方式,在城区违停车辆上张贴《温馨提示》《违停告知书》1.2万份,不断增强市民依法停车、规范停车的意识,自觉养成在划定的停车泊位内停车的良好习惯。
; k6 R7 I3 s1 v% o+ y' ? 该负责人还呼吁,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条例》规定,市内出行尽量选择乘坐公交车、骑自行车、步行等绿色环保方式,以减少交通拥堵,让城区有限的停车泊位得到更充分的利用。 6 X( g7 }+ z l3 ]+ P( P; A, U'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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