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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交通] 随州市交通运输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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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8-27 11:41
  • 签到天数: 33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8-9-29 09: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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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化平安交通建设,着力扫除交通运输行业内涉黑涉恶势力,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进一步净化交通运输环境,根据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特通告如下:
      一、交通运输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重点
      1.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及垄断工程材料供应的黑恶势力;
      2.在交通工程项目征地、租地、拆迁及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3.在道路水路运输中采取打、砸运输工具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破坏运输秩序的黑恶势力;
      4.采取暴力、胁迫、恐吓等手段非法垄断、控制道路水路运输的黑恶势力;
      5.在客运站、码头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黑恶势力;
      6.胁迫、煽动、组织出租汽车、客运班车、货车司机罢运、垄断、围堵政府机关的黑恶势力;
      7.胁迫司机驾驶严重超员超速大客车、“营转非”大客车从事非法营运和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等严重危及道路运输安全的黑恶势力;
      8.交通运输领域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公职人员。
      二、主动投案自首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是实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以及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主动向公安机关或有关政法部门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对拒不投案自首,继续为非作恶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人员以及充当“保护伞”人员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对纵容、包庇犯罪嫌疑人或者为犯罪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充当“保护伞”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将坚决依法依纪查处,不管涉及到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三、检举揭发犯罪线索
      欢迎广大群众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交通运输部门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对举报人及其家属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举报电话:0722-3586887
      举报邮箱:szsjtysj@163.com
      举报寄信地址:随州市交通运输局扫黑办
      信访接访室:随州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举报信箱:随州市交通运输局大门门卫室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8-11-5 16:20
  • 签到天数: 7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8-10-16 17: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8-11-5 16:20
  • 签到天数: 7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8-10-17 15:37:1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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