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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9 16: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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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川镇人民政府关于陈子洋问题的答复意见
网友:
你好!
你于11月27日发布的帖子我镇已知悉,于28日下午组织人员到富家棚村对你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
经查:陈子洋 (8岁),和奶奶周中秀(60岁)父亲陈云(34岁)共3人一起生活。奶奶在家务农,父亲在外打工,年收入3万余元。陈子洋出生后患有脑瘫,生活不能自理。
该户于2014年纳入精准扶贫户,并申报易地搬迁,于2017年入户易地搬迁新房;2016年3月镇政府送鸡苗100只(价值2000元),2015年至2017年每年年终镇政府送去米、面、油一份;2018年5月送复合肥279斤、尿素60斤;2018年7月14日发放精准扶贫产业奖补金1314元。
根据农村低保按标施保政策,农村低保审批程序需个人申请,收入核算,民主评议后符合条件整户纳入,因家庭收入状况超过低保标准(2018年我县农村低保标准为4140元/人/年),故未纳入农村低保。
根据2018年9月《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打赢脱贫攻坚战落实社会保障兜底专项行动规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民政发[2018]23号)文件中的“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参照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内容。县民政局下发通知,要求各镇用一个月时间(10月22日-11月22日)对所辖村组对以上对象进行摸底、入户调查核实、镇(场)政府审批后报县民政局备案。经初审,陈子洋符合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范围,我镇已于11月23日审批并报县民政局备案,自12月1日 起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均川镇政府:0722-4868101
均川镇政府
2018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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