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3 Y5 w( \' x8 G 网友您好!收到您反应的问题后,我委迅速督促随州市房产管理局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关于小区物业工作人员态度散漫问题,市房产局已督促湖北汇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加强管理,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关于小区车辆随意停放、地下停车场未启用问题,经调查,金泰国际小区地下停车场还未建设完成,市金华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没有将地下停车场移交给市汇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按照《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物业区域内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且初始登记所有权人为建设单位的停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销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不得销售给业主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优先满足业主需要后对外出租的,每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一年。物业区域内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场地用于停放车辆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其分配、使用及收费管理具体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不得销售或者变相销售。”的规定,市房产局已要求金泰国际小区及时召开业主大会,讨论小区地面和地下停车位的使用问题;关于商铺占道经营,垃圾多的问题不属市住建委职责,建议向市城管、环境卫生部门反映;关于小区保安没有做好本职工作、车辆任意进出的问题。市房产局已督促物业公司将加强保安巡逻,做好外来车辆进出登记工作;关于小区整体环境脏乱差、楼道无人打扫的问题,经督促,市汇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正在积极开展工作,增加了清洁工,及时打扫了小区内的环境卫生(图片附后),同时该物业公司多次对员工进行业务培训,加强员工自身综合素质。市房产局将督促物业公司加强小区环境卫生管理,做好日常物业服务工作,对业主投诉的问题要及时解决。6 B3 Z; ?9 X0 M% n& U
5 P1 r e2 {! b. j0 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