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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发布森林防火戒严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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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21-2-3 10:08: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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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州日报讯(全媒记者陈巧玲、通讯员刘明全)入冬以来,我市气温跳跃式升高,降雨量偏少,林内可燃物含水量少,遇有火星易成燎原之势,近日卫星遥感监测发生多起森林火情,加之春节临近,森林旅游和返乡过节人员增多,农事用火、野外玩火等行为大幅增加,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加剧,森林防灭火形势十分严峻。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规定,近日,市政府发布森林防火戒严令。$ g+ @, x' N. q, A
      戒严令规定:戒严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5月10日止,戒严区域为随州市所辖行政区域所有林地及距林地边缘500米范围内(林区内正常住户限居住区之外)。戒严期间,除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批准的计划用火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在戒严区域实施烧荒、焚烧农作物、焚烧废弃物料、燃放烟花爆竹、吸烟、野炊、祭祀用火、爆破用火、投放空中移动火源及其他易引发林地火灾的用火行为。进入戒严区域的车辆和个人,应自觉接受森林防火登记检查,及时消除用火、用电等火源隐患。在戒严区域从事野营、登山、旅游等活动的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森林防火规定,并服从林木、林地经营者和各类巡查人员的防火安全管理和监督。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入戒严区域,其监护人要有效履行监护义务,林木、林地经营者要履行好监督管理职责。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破坏或者非法占用森林防火设施、设备。
    5 ]7 e) {/ {  w5 X: g/ r  戒严令明确,凡违反本戒严令规定的,由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据国家、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6 c/ m1 {5 T" e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安全用火规定。发现森林火情,应第一时间拨打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报告火灾发生地点、火势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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