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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执法效能,广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专题工作推进会,持续深化并拓展交通运输领域“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改革试点创建工作。此举标志着广水市在探索柔性执法、包容审慎监管方面迈出更为坚实的步伐。
会上,广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明确将“首违不罚、轻微免罚”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执法服务水平的关键抓手。该项改革并非对违法行为的纵容,而是对“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法治原则的具体实践与深化。其核心目的在于转变执法理念,避免简单僵化的“一刀切”管理模式,着力提升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的守法自觉性,推动执法工作从单一的“刚性约束”向更具人文关怀的“刚柔并济”转变,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为将改革落到实处,广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系统梳理并拓展了“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的适用事项清单。清单明确,对于情节轻微、具备改正条件且属首次违法的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例如,“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出租汽车驾驶员未按规定使用计价器”、“客运经营者未按规定悬挂客运标志牌”等常见且危害性较小的首次违法行为,在当事人能够及时纠正的前提下,将被纳入免罚范围。此外,对实际情况进行客观、细致地考量,对于道路运输车辆仅逾期数日完成检验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且未引发实际安全事故,当事人能够立即完成改正的轻微违法情形,也作出了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这些具体措施,有效减轻了市场主体的经营负担,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同时在执法者与行政相对人之间搭建起沟通理解的桥梁,增进了彼此信任。
广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推进“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改革,是响应高质量发展要求、服务市场主体的重要举措。该大队将继续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加强宣传引导与后续监管,确保柔性执法不失范、免罚事项不越线,努力营造更加公平、透明、便捷、高效的交通运输营商环境,为广水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交通执法保障。(通讯员 李升 史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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