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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论超版 随论编辑 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22-6-6 1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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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本身就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行为但有人却抱着侥幸心理不仅醉驾还冒用他人驾驶证企图蒙混过关
近日,由随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王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在随县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法院以危险驾驶罪、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经查,2017年9月7日21时许,被告人王某某与朋友在一餐馆吃饭。饭后,王某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333省道20km路段处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王某某血液中测出乙醇成分,其含量为91.79mg/100ml,属醉酒驾驶。
被查获后,民警要求王某某出示驾驶证,王某某将其从网上购买的伪造驾驶证出示给执勤民警,并在接受民警询问过程中,始终以伪造的身份来配合调查,涉嫌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
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机关认为,王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危害公共安全,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的驾驶证,情节严重,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涉嫌构成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王某某自愿认罪认罚,遂依法对该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一审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全部建议,遂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以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单处罚金五千元,最终决定执行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使用虚假身份证更不可取
希望广大车友以此为诫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
来源丨随县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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