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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蔡河中队查获一伪造变造机动车行驶证驾驶人,依法对违法司机黄某(男,43岁,随州市曾都区何店镇人)予以罚款5000元并处5日行政拘留。
3月13日10时50分,黄某驾驶鄂S30***轻型仓栅式货车,沿210省道由北往南行至广水市蔡河超限站路段处时,蔡河交警中队民警在例行检查中发现,其行驶证年检印章有问题。经网上查询,该车年检有效期至2017年5月31日,可行驶证上却注明至2018年5月31日。
很明显,该车行驶证为伪造变造,黄某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原来,2017年3月的一天,因车不能正常年检,为了继续发挥车的作用, 黄某在随州花了2000元请人将行驶证动了“手脚”。从伪造变造的日期和印章上看,真假确实难辨,黄本清认为这样就能蒙混过关,躲过沿途交警的检查,万没想到还是栽在了广水交警手里。
随州交警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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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以下罚款,记12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行驶证的违法行为,具有较强的社会危害性,一些违法人员利用伪造、变造的号牌、行驶证等隐匿车辆的真实信息,甚至驾驶无机动车号牌车辆,逃避公安机关监管和处罚;以及发生交通事故逃逸,延误伤者抢救时间,并给公安机关侦破案件带来困难,严重危害社会管理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侵害群众合法权益。
3
广大机动车驾驶员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驾驶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或涉及其他违法车辆上路,一经查实,将受到严厉处罚。
不管你再怎么“变脸”
都逃不出蜀黍的火眼金睛
带好证件,平安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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