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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医疗] 调整部分影像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助力“云胶片”在我市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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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27 09:00: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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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数字影像服务(“云胶片”)的普及应用,促进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线上互联互通互认,进一步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减少实体胶片的浪费,减轻患者就医负担,市医保局、市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调整部分医学影像检查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通过修订影像类医疗服务项目,调整收费价格,助力“云胶片”服务在我市推广应用。

此次调整部分影像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主要内容有三项:

一是明确影像类医疗服务项目的收费内涵。在“X线摄影”、“磁共振扫描(MRI)”和“X线计算机体层(CT)扫描”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内涵中增加“数字影像存储和获取服务”;对于涉及实体胶片和影像检查打包计费的项目(包括CT、MR项目)施行“计耗分离”,将实体胶片列为可单独收费的医用耗材,实体胶片费用仅在患者知情同意、自愿选择的前提下收取。

二是同步调整部分影像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相关影像检查须提供符合要求的“数字影像存储和获取服务”并执行现行影像检查项目价格,对于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数字影像存储和获取服务”的,“磁共振扫描(MRI)”和“X线计算机体层(CT)扫描”按现行的相关医学影像检查项目价格减收5元/部位、“X线摄影”按现行的相关医学影像检查项目价格减收5元/曝光次数;对于涉及实体胶片和影像检查打包计费的项目施行“计耗分离”,部分影像检查项目减收10元。单独面向患者收费的实体胶片,医疗机构应在医保信息平台招标采购管理系统阳光采购,按实际采购价零差率收费。

三是实施影像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治理。高于省定价格的降至省治理价,低于省定价格的执行现行价。我市数字化摄影(DR)、计算机X线摄影(Computed Radiography,CR)、全器官灌注三维成像(3D成像)、器官运动成像(4D成像)、多图像融合成像等五项价格分别降至省治理价。

随州市于2023年5月实施“云胶片”服务,作为湖北省率先落地实施的市州,随州市中心医院等参与了湖北省数字影像类医疗服务项目修订工作座谈和成本测算,为全省推进数字化影像服务贡献了随州力量。此次项目价格调整,使影像类医疗服务项目内涵更清楚、收费更明白、价格更合理,将助推“云胶片”在医疗机构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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