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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戒严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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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21 08:46: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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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气温回升较快,森林火险等级偏高,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家、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特发布如下戒严令:
  一、戒严时间:自本戒严令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
  二、戒严区域:随州市所辖行政区域所有林地及距林地边缘500米范围内(林区内正常住户限居住区之外)。
  三、戒严期间,除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批准的计划用火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在戒严区域实施烧荒、焚烧农作物、焚烧废弃物料、燃放烟花炮竹、吸烟、野炊、祭祀用火、爆破用火、投放空中移动火源及其他易引发林地火灾的用火行为。
  四、进入戒严区域的车辆和个人,应自觉接受森林防火登记检查,及时消除用火、用电等火源隐患。
  五、在戒严区域从事野营、登山、旅游等活动的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森林防火规定,并服从林木、林地经营者和各类巡查人员的防火安全管理和监督。
  六、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入戒严区域,监护人要有效履行监护义务,林木、林地经营者要履行好监督管理职责。
  七、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破坏或者非法占用森林防火设施、设备。
  凡违反本戒严令规定的,由有关林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据国家、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13 小时前
  • 签到天数: 3117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8-3-21 17:52:22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气转暖,清明节临近,大家祭祀时一定要加强防火。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1-5-10 15:03
  • 签到天数: 58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8-3-22 07:41:16 | 显示全部楼层
    焚烧垃圾也应该纳入戒严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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