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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讲两个真实的事情,再评评我们老百姓是不是真的受益。
1.本人于2015年在碧桂园买了一套小户型的期房作为婚房(唯一一套房),当时开发商不接受公积金贷款,好吧,那就商贷,由于在乡镇上班,房子也一直没交,加之商转公贷款手续比较麻烦,就没有去办理,毕竟想着购房合同两年内或不动产证一年内都还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时间来到了今年,孩子出生了,压力顿时感觉剧增,和家人合计找亲戚朋友周转一点把商贷一次性还清,办好不动产证然后做公积金贷款,毕竟利息低,每月从公积金余额里扣后压力也较小,于是五月份去公积金中心咨询了手续就开始着手,折腾了一个多月,前几天终于还清商贷办好不动产证,然后一个新政的出台犹如晴天霹雳,“你购房合同超两年办不了公积金贷款了”“不动产证一年内现在也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了”…难道我首套房不是刚需,真是让我受益啊,大家出个好主意,我现在该怎么办?
2.我一个同事,前两年家里东拼西凑全款在东站附近给他买了一套小户型婚房,今年初交了房,谈了个朋友,准备明年五一结婚,然后现在开始着手装修,想着自己公积金账户里有几万块钱余额,想提出来减轻点负担,然后我告诉他“装修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了,才出的新规定”,他郁闷了…难道他首套房装修不是刚需,他也真是受益。
我们只是一个普通的工薪族,我们也没钱炒房,我们只能看着公积金账户里的钱躺在里面,感觉没有任何用处,我们难道不是刚需百姓么?我们要公积金有何用?等到退休再提出来,给孙子辈的拿出来买糖吃?
也许是我对新政有误解,还请内行的专家们来开导开导我,或者替我出个好主意也行。
来自: iPhone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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