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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狗的注意了!明年这么遛狗可被罚1000元,还可被纳入严重失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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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8-11-16 17:24: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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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宁宁 于 2018-11-16 17:25 编辑

[url=](文章来源)文明湖北[/url]
    治理小区狗患,武汉将出新规,遛狗不挂犬牌、不系束犬链、不戴嘴套的,最高罚1000元。明年1月1日起,新版物业条例将增加狗患治理规定,两次受罚者将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物业如对违规养犬坐视不管的,最高处以3万元罚款。
11月14日,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新条例吸收了武汉市社会治理和建设“红色物业”的创新实践经验,明确党组织领导下的“三方联动”机制,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协调联动机制。
    条例强调了对小区养犬的管理。禁止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没收犬只,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市民携犬只出户,应当为犬只挂犬牌、束犬链、戴嘴套,由成年人牵引,主动避让他人。

    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恶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没收犬只。因违反本条例养犬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纳入严重失信名单。严重失信者将被限制任职资格,限制授予荣誉和融资信贷,限制高消费以及出境。
日前,杭州一女子为保护自己小孩,用脚驱赶未系狗绳小狗,结果遭狗主人殴打至骨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养犬行为的管理,及时受理举报、投诉,处理违法违规养犬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文明养犬的宣传、引导,及时制止违法违规养犬行为。物业服务企业未采取相应措施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8-11-16 17:46:54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我个人多年观察经验,武汉是一个罚款名头最多的地方,什么都罚款罚款再罚款。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2-25 12:01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8-11-16 17:56:58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那些狗妈妈狗宝宝狗爸爸们发言,成天唤这宝贝宝贝的人哪去了????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6-10-26 20:51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8-11-16 18:13: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梦人生 发表于 2018-11-16 17:46
    根据我个人多年观察经验,武汉是一个罚款名头最多的地方,什么都罚款罚款再罚款。 ...

    这次罚款我支持,最见不得有些人把狗抱在怀里喊儿呀乖,比对自个的父母还孝心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8-11-16 18:26:3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8-11-16 18:33:20 | 显示全部楼层

          请爱狗人士把那份爱心奉献给生你养你的二老、奉献给还在成长中的小辈、奉献给全社会需要关爱和帮助的人们。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8-11-16 18:36: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遛狗不牵绳,按故意杀人未遂论处。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3-9 13:47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8-11-17 14:58:43 | 显示全部楼层

    犬类属于家畜,和人类和谐相处互相利用已有几千年了。
    会养犬的人,养来防盗、导盲、搜救、破案、缉毒、抓贼、会在养犬过程体会训犬之快乐。
    不会养的人,饥一顿饱一顿的养,没有责任心,从来不知道训犬,任由狗乱拉乱咬为患他人。
    由此,可以看出,狗本无错,错在人。人类社会,好人坏蛋均有,本来素质就是良莠不齐的。
    用法规来约束和指导一下人的饲养行为,是社会进步的需要。
    但对狗赶尽杀绝,绝不是明智之举。狗咬人了,杀,猫抓人了,杀,猪有病疫了,杀,牛顶人了,杀,蛇咬人了,杀,鸡啄人了,杀,杀杀杀。。。。
    世间万物,我们不能依据人类的讨厌而一杀了之,让其绝种。人类是最聪明的动物之一,一定能够驯服其他动物,一定能教育好自己的后代,让他们学会和其他动物和谐相处互不伤害,并在和动物相处的过程得到快乐。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8-24 11:09
  • 签到天数: 955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8-11-17 16:14:42 | 显示全部楼层
    随州物业管理条例何处有?如何取得??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9-12-7 20:54
  • 签到天数: 43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8-11-17 18: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严重支持。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5-9-14 15:56
  • 签到天数: 22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8-11-17 19:24:1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那些狗妈妈狗宝宝狗爸爸们发言,成天唤这宝贝宝贝的人哪去了????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8-11-17 19:41:34 | 显示全部楼层

    人,还是有自知之明的,例如:中百文峰店 自从禁止宠物入内几个月来 已经基本上没有人带狗子进超市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8-11-18 14:08: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流浪猫流浪狗是城市边缘的特殊群体,流离失所,宠爱不在,它们惶惶然栖身于都市的角角落落,捡拾垃圾果腹,忍受风吹雨淋,偶尔也会与你不期而遇,也许它们浑身污泥、狼狈不堪,也许它们的眼神不那么友善,也许这种种的一切让你讨厌它们的存在——即使如此,请不要伤害它们,因为你有你的家人
    ,朋友,工作和各种保障,而它们只是漂泊流浪、忍饥挨饿、冷暖自知、生死未卜,永远不知道明天的早餐在哪里的绝望一族;反感 请不要伤害,你有理由反感,但没有理由伤害,地球是我们的家,也是它们的家,造物让我们生活在一个大家庭里,自然有他的安排,所以请善待它们。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5-17 13:01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8-11-18 19:42:49 | 显示全部楼层
    前几天的一个中午,某人受我所托,去凯旋中央附近取个物件。谁知掌柜的吃饭去了,倒是出来四条狗招呼,极不友好,为首一只,张牙舞爪,准备饿虎扑食。幸好某人神机妙算,早有准备,取出洪七公流传下来的打狗棍,没几下就把那厮打得落花流水,桃之夭夭。剩下的看情况不妙,作鸟兽散了。今天又托他去了,问,狗有没有上来报仇。答,没有,见他就像老鼠见猫一样,躲得远远的。从此,我看不起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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