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女士,她在朋友圈看见,有一家咖啡店装修不错。2月14日晚,她与丈夫在附近吃完饭,就想到这家店看看。 这家咖啡店位于三楼,玻璃门关着,需要按门铃。门口有一块牌子,写着“本店低消为68元/位”。来到店内,前台工作人员给了该女士一个牌子,提示她扫码点单。该女士表示先看看,随后她和丈夫在店内转了转,并拍了照。 该女士称,因为当天晚饭吃得比较多,所以她没有在咖啡店点单。她和丈夫刚准备离开,一名工作人员跟他们说,最低消费68元,如果没有点单就要收取50元的入场费。 工作人员一开始表示要收取50元“拍照费”,之后又说是场地费。双方理论了很久,最终该女士老公通过微信支付了50元。回到家,她越想越不对劲,店内并没有写明不准拍照或者不点单就不准拍照之类的提示。她认为这是乱收费。 该女士查阅相关资料发现,2014年国家公布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她认为,这家咖啡店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设置最低消费,还涉嫌强制消费 那么咖啡店收取这50元费用,是否违反法律法规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