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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一司机“准驾不符”被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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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9-10-23 10:24: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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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侥幸心理不可取
    广水一司机“准驾不符”被重处


     随州日报讯(通讯员王贵生)视乘客生命为儿戏的司机吴某某“准驾不符”驾驶客车被群众举报后,广水交警中队火速出击将其拦截。近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吴某某以涉嫌交通违法给予行政拘留、罚款、扣分驾驶证降级的从重处理。

      10月9日8时40分许,广水交警大队接群众举报称:“一辆由太平开往广水的鄂S839XX中型客车司机‘准驾不符’,10分钟后载客由太平返回广水,危及到旅客安全,请你们快速出警拦截核查!”接到举报后,交警大队迅速指派广水交警中队出警处置。9时许,设卡交警在211省道10公里路段处,成功将鄂S839XX中型客车拦截。经查,该车司机吴某某家住广水办事处,现年51岁,持有B2驾驶证,所驾客车为17座中型客车,属“准驾不符”。

      司机吴某某在民警的耐心讲解教育下,最终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认识到了自身错误,表示不应该抱着侥幸心理,违规驾驶机动车,并保证今后绝不会再犯。对于吴某某“准驾不符”的违规驾驶行为,广水交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3日,并处200元罚金、扣12分、驾驶证降级的从重处理。

      广水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侥幸心理不可取,准驾不符危害深。“准驾不符”不仅扰乱道路交通秩序,还严重威胁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大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文明交通参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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