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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新闻] 一个少年盗窃团伙的覆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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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1-3-25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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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9-5-22 09:02: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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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人均年龄仅16岁,正当读学,却逃离了校门;

    他们自甘堕落,夜不归宿,专盗临街商店,作案70余起,涉案价值达20余万元。

    2019年3月5日,外逃近一年的盗窃犯罪嫌疑人吴某鑫在武汉落网,标志着该团伙的6名主要成员全部归案,曾经祸害一方、惶恐人心的“少年大盗帮”被彻底摧毁。

    疯狂之恶

    2017年12月12日早7点,应山城区科技路某超市店主如往常一样去店里开门营业,却发现店铺卷闸门已被撬开,店里一片狼籍,40多条各种香烟、1000多元现金等其它一些小食品被卷走,损失计17000余元。一间不过30平米的小店,何以能承受这么重大的损失?又急又气之际,他拨打了报警电话……

    这并不是应山公安分局接到的第一起同类案件的报警。自2017年11月20日以来,城区多家临街商店接连被盗,警情一起接着一起,已引起了分局领导的高度重视,迅速组建了由案件一队和视侦组民警合成的专班,投入侦查破案工作。

    发案却仍在继续:

    12月20日,西正街一家便利店内50余条香烟和800元现金被盗,价值10000余元;

    12月22日,东大街一家服装店被盗,价值7000多元的衣服和鞋子被盗;

    12月30日,科技路一家超市价值10000余元的香烟被盗;

    2018年1月11日,航空路一家烟酒专卖店内179条香烟和600多元被盗,价值54000余元;

    2018年4月30日,三环路一家副食店30多条香烟和1000多元现金被盗,价值15000元;

    5个月的时间里,城区70多家临街商店遭劫,发案时间雷同,作案手段相似,索要物品相同,而嫌疑人也共同指向了一帮小小少年。

    擒治之艰

    警方破案当然不是在5个月之后。

    发案之初,视侦组民警周小鸿整天坐在电脑显示屏前,对从各个发案现场及周边路段调取的监控视频里的一段段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因为发案时间全部都在深夜,受路段照明条件和一些探头参数的限制,许多影像都很模糊,要辨别和确认犯罪嫌疑人并不容易。周小鸿使出其工作上最狠的“杀手锏”----拼劲和韧劲,“白+黑”地反反复复地死瞅。眼睛酸楚难忍,就滴点“珍视明”,实在累了才闭闭眼。可一闭上眼,脑子里又出现了视频中的画面。功夫不负有心人。三天后,他终于锁定几名嫌疑人中的两个有明显特征的人:“黄毛”和“蘑菇头”。

    抓捕工作随即全面展开。2017年12月22日晚20时许,应山分局治安联防队员在城区某网吧进行巡查时,发现了正坐在一起上网的“黄毛”和“蘑菇头”,遂将两人带回分局。

    专班民警肖平、赵静远等放弃休息,连夜对两人进行了讯问。“黄毛”名叫朱某元,男,应山办事处人;“蘑菇头”名叫陈某钰,男,关庙镇人。两人均只有14岁,父母均在外地打工。他们就自作主张下了学,开始游荡社会。自2017年11月起,两人伙同汪某成(男,15岁,关庙镇人)吴某鑫(男,16岁,骆店乡人)先后在应山城区采取拉、撬卷闸门的方式盗窃临街商店20余家,盗窃香烟、现金、手机、电脑、食品饮料等物品涉案金额达3万余元。他们将盗窃的香烟全部低价卖给城区另一超市老板马某,用作吃喝玩乐。

    由于朱某元、陈某钰尚不够刑事处罚年龄,当日,民警对他们予以训诫后,交由其监护人管教;对涉嫌隐瞒掩饰犯罪的嫌疑人马某依法刑事拘留。

    然而,仅仅4天后,朱某元、陈某钰和汪某成就又开始作案。2018年3月5日,朱某元、陈某钰再次被抓获。民警再次对他们进行教育后,又将他们送到家,责令他们的监护人严加管教,并将情况通告给他们所在地的村委会,以加强监管。

    8天后的3月13日,他们因再次作案被再次抓获,又再次被放掉;

    据后来他们交代说,比他们大2岁也比他们早“出道”的吴某鑫对他们说:你们不满16周岁,偷东西不会坐牢,所以只管偷,公安抓了也只能放人。吴不仅手把手向他们传授自己徒手破门的招术,有时还“亲临”现场“指导”作案。

    朱某元、陈某钰、汪某成3人似乎更有了胆量、底气、和干劲,作案不仅丝毫没有收敛,还陆续拉上了在网吧结识的陈某(男,17岁,应山办事处人)仇某(男,17岁余店镇人)等5人入伙。作案后,销赃、分赃、喝酒、上网、K歌、开房,挥霍完后,再作案……

    屡抓屡放,擒而未治。法律对未成年人的宽宥,竟然成了他们疯狂作案的“护照”;一次次苦口婆心地说服劝诫,对他们完全没有震慑作用。民警们意识到,如果继续放任他们就无异于放纵犯罪,被盗群众不满意,公平正义不答应,法律法规不允许!

    分局领导组织办案民警再次对案情进行了认真地分析研究,决定由周小鸿带领视侦组民警迅速整理完善案件材料,呈报两级公安法制部门审批,对朱某元、陈某钰、汪某成3人执行少年管制(少管批准权在地市级公安机关)。同时,对涉案的其他犯罪嫌疑人加大抓捕力度,够打击的坚决打击到位,还全城商户们一个安全的经营环境,还全城百姓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

    周小鸿很着急。一方面,他知道,少管手续一天不办下来,商户们被盗的隐患就存在一天。可是从来没有办理过少管案件的他也知道,国家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对少管案件的审批非常严格,仅办案程序就比办理一般刑事案件要复杂得多,而且必须取得被少管人监护人的同意。另一方面,他手里可不只有这一件案子要办,仅全分局发案现场的勘验、所有视屏监控资料的调取和分析研判,还有雷打不动的每周一天24小时的值班备勤,就足以让他和3名队友常年忙得没日没夜,哪还有人力精力为这么“麻烦“的案子“兜底”?可一转念,全分局哪个队能不忙呢?要不领导也不会这么安排呀!他知道,他只能自己想办法了。

    好在队友们很给力。周小鸿和苏红涛像陀螺一样不停地飞转着。询问笔录、勘验笔录、讯问笔录、户籍资料、视频资料、物价鉴定书……半个月后,他们的办公桌上堆起了高高的案卷材料,整整4大本近900页。然后,逐一扫描成电子档案,呈报审批。仅呈请报告,周小鸿就写了满满的10页。

    意料之中,朱某元的继母、陈某玉和汪某成的爷爷奶奶都不同意把他们送少管。周小鸿和苏红涛带着社区(村)干部,一次次上门,讲“小病不治,终成大病;小恶不除,终成大性”的道理,讲少管的相关法律规定,讲被盗商家的损失和伤痛。终于,让他们在呈报表上签了字。

    不到20天,周小鸿完成了案件侦办工作,把呈请报告送到了法制部门。

    闻知警方的行动,团伙成员纷纷逃窜,但一个个终被抓获。朱某元、陈某钰、汪某成被送到湖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收容教养;仇某、陈某分别被判刑,另外4名参与者因情节轻微被批评教育,而作为团伙主犯的吴某鑫也会受到法律公正的裁决。

    反思之殇

    从2017年11月20日第一起案件发生,到2019年4月9日,将该团伙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吴某鑫移送起诉到检察院,周小鸿和战友们为此案付出了长达1年5个月的时间,也在心里留下了对未成年人犯罪深深的伤痛与忧虑。

    近些年来,未成年人犯罪一直处于多发不下状态,究其原因,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三大环境的不良影响是最主要的因素,而就本案来说,家庭教育的缺陷又是最主要的原因。

    本案中,朱某元的生母在其幼年时就病故,其父再婚后又生育一女。迫于生计,其父常年外出打工,把朱某元交给其继母照顾,但其继母完全管控不住朱某元;陈某玉父母离异后,他和弟弟都跟父亲生活。但其父亲也是一直在外打工,近年更是远赴国外打工。陈只能跟爷爷奶奶生活,后来奶奶又病逝,爷爷年岁已高且身体多病,自己都照顾不了,哪还有能力管教陈某玉?汪某诚的母亲是智障人,父亲常年在外打工,其爷爷奶奶均年近七十且体弱多病,对汪某也是无力监管。可以说,朱某元、陈某玉、汪某诚三人从小就生活在一个相对不健全的家庭里,亲情关爱和家庭教育的缺失,让他们无论是在心灵教化、行为养成上,还是在世界观、人生观的塑造上,都缺少了家庭“第一课”的奠基和引导,也就在人生成长的最初阶段留下了先天不足的隐患。稍长大一点又管教失控,再受到社会上不劳而获思想的侵扰和灯红酒绿现象的诱惑,学坏变坏、走上歧途的风险只高不低。

    本案的另一个主要犯罪嫌疑人吴某鑫,父母对其一直非常溺爱。吴在此前就有盗窃劣迹,也曾因为年纪小没有受到法律处罚。此次吴某鑫被抓后,其父多次和办案民警联系,让民警“千万不要送去坐牢”,表示“只要不坐牢,拿多少钱都可以”,尽管办案民警反复跟他讲法律、告诫他“你自己管不了你儿子,现在国家来管、法律来管,让他好好长大成人,这对他对你们家庭都是好事”,他仍不以为然。

    其实,以上问题少年身上暴露出的留守家庭、离异或再婚家庭的监护缺失问题,绝不是少量情况。特别是在乡村,把孩子留给爷爷奶奶照看,“只保证孩子有吃有喝有睡的,管不了学习、管不了行为”的状况成为普遍现象。而大多问题少年都是由于家里“管不住”、学校“不愿管”、社会“没人管”,这正是民警们尤其忧心之所在。

    反思本案,家长对孩子教育的责任意识、学校在对九年义务教育阶段中途辍学孩子的劝学措施、社会对于贫困家庭的扶持和对问题少年的监管、法律对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宽容而不放纵”制度性的设计等等,都还值得更多的人更多的部门来关注和担当,值得我们全社会更大力度更持久地探索和完善。(应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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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2019-9-22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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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9-5-23 09:06:31 | 显示全部楼层
    留守儿童,过于放任自由。建议父母亲随身带着自己的孩子,直到1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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