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慵懒 2019-2-28 12:43 |
---|
签到天数: 14 天 [LV.3]偶尔看看II
|
发表于 2018-11-2 14:31:34
|
显示全部楼层
长岭镇和余店镇政府在建设、使用垃圾填埋场过程中,造成了环境污染,群众意见很大,多次向镇政府提出诉求未果。
去年9月,广水市检察院在履职调查中决定“替民告官”,对两镇提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两镇完善垃圾填埋场污染防治设施,消除对周边环境影响。
之后,广水市检察院调查回访发现,长岭镇政府仍未有效治理垃圾污染,周边生态环境仍受破坏。同时,由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余店镇案移送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跟踪回访发现,余店镇也未认真履职尽责。两院随即向当地法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将两镇政府告上了法庭。
今年6月8日,华容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广水余店镇镇长严春才坐上“被告席”。
公诉双方经过举证、质证、辩论,法庭当庭宣判,确定余店镇的行政行为违法,责令该镇政府在判决生效后6个月内实施综合治理,消除污染。
广水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依法判决长岭镇政府败诉,该镇服判并表示不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