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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医托”换上新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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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1-3-25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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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9-4-28 10:04: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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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一位著名整形外科教授发微博称,他对“医托”历来恨之入骨,但在他的耳再造患者群里,发现了不止一个“医托”,只不过这些人利用高科技手段把自己重新包装了一下而已。近年来,各种各样所谓的在线医生、医疗咨询层出不穷,其中不少都难洗“医托”之嫌。如何避免被“医托”忽悠?怎样管理“医托”?本刊选择刊发一组来自读者的见解,敬请关注。
    信息有待对称
      网络医疗咨询乱象缘于信息不对称与监管不足,如前两年十分著名的魏则西事件就是典型案例。对此,监管机构应发挥作用,打通导医平台与临床信息平台之间的衔接,让公众能够更加便捷、全面地了解相关治疗方案的作用和优缺点,避免被“医托”忽悠。读者:杨青烨

    加强普法宣传
      “医托”行为属于非常典型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非法占有钱财为目的的犯罪行为,只要累计计算案值,“医托”的非法收入并不低。相关部门应不断加大打击力度与媒体宣传,让违法“医托”深知犯罪成本是一旦被抓不仅要坐牢,还要没收全部非法所得。读者:黄勇鹏

    畅通投诉渠道
      网络医疗咨询的确给患者带来了方便,但是网络“医托”同样害人不浅。由于网络的特性,不少患者受骗后不知道如何投诉并解决问题,这样更让网络“医托”有恃无恐。为此,必须明确监管职责,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发现并查处网络“医托”,并采取相关措施严惩其背后的医疗机构。 读者:董刚

    坚持双向追责
      凡利用“医托”坑人者,均有利益驱动的因素,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尽快建立双向追责机制。应对为“医托”提供方便的网络平台追责,除坚决给予经济处罚外,还要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坚决取缔关停;也要把“医托”列入失信名单,经济上处以重罚,必要时可追究法律责任。读者:冯毅

    必须严肃查处
      “互联网+医疗”在改变“看病难”问题上确实发挥了作用,但网络“医托”披着互联网外衣,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和欺骗性,监管起来有一定难度。因此必须建立相应监管机制,对于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网络“医托”严肃查处。只有这样,才能让网络医疗服务不断进步。读者:蔡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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