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论坛讯 2019年7月25日上午,随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迅及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王波带领执行干警一行人到随县尚市镇群岳村,现场指挥一起涉返还原物纠纷案件的强制腾退,以维护生效判决的法律威严。 申请执行人随县尚市镇群岳村村民委员会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本院于2017年8月21日作出的(2017)鄂1321民初1391号民事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张某军返还随县尚市镇群岳村村民委员会(原群岳村五组)的东堰西边小冲一条冲,其中水田1亩,包括小堰下四块;地13亩,其中包括老堰上四块,老堰下五块,小堰背北边两块坡地;东堰边走路榜二斗;月亮地群东村与倒峡接界地1块。山场包括东堰西边所有与倒峡接界所有山场。判决生效后张某军一直未履行,他以村中有村民与他一样占有村集体的土地未交为由,拒不交出土地、山场。 为了妥善化解矛盾和保证腾退工作的顺利进行,王迅院长决定在强制腾退前先进行调解,再努力做一下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与当事双方一起来到随县尚市镇群岳村村民委员会会议室后,王迅院长亲自主持调解工作,王波局长配合进行释法明理,经过多番说理和告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法律后果,临近中午时分双方终达成和解意向。和解意向达成后,为了确保执行质效,执行干警们迎着烈日当即赶往诉讼争议地。炎炎夏日地表温度超过40摄氏度,执行干警们的衣衫很快就被汗水浸透,王波局长亲自带队在现场主持交付,完成交付同时还促成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本案当场执行完毕。 随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迅亲临现场主持调解
 和解意向达成后,执行干警迎着烈日当即赶往诉讼争议地
 随县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王波带队主持现场交付
由于与本案类似的纠纷在随县尚市镇群岳村尚有多起未进入诉讼程序,大多数村民都在观望本案的处理结果,因此本案的判决和执行都具有较强的示范意义,本案的成功执结将对当地的村民起到一定的普法和警示教育作用,有利于类似矛盾的就地化解,是法律用来“定分止争”和“指导行为”的一次典型诠释。
原标题:强制腾退彰显法律威严 现场交付确保执行质效 来源:随县人民法院 图文:张佳景、姜涛、刘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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