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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曾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金红梅同志被湖北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评为“湖北省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标志着曾都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金红梅同志自2009年从事劳动关系协调及劳动争议处理工作以来,积极开展用工指导服务、劳动纠纷化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为曾都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作出了应有贡献。
指导企业规范用工,制定有效激励机制。先后到泰晶科技、程力公司、钰龙机械、三环铸造、新兴全力等企业,通过集中培训、分散讲解等多种形式详细指导劳动合同的签订,培训人数达到2000余人次,筑好劳动用工的第一道关口。指导企业与员工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及时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同时对企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社会保险政策等方面进行监督,帮助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长期有效的运营激励机制,让员工劳有所得,更好调动员工生产积极性,确保按质按量完成企业分配的生产任务。
发挥企业工会作用,强化内部处理机制。推动曾都区建立镇、街道、社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48个,有效将矛盾纠纷处理在基层。依托企业工会平台,建立企业基层调解组织21个。为强化企业调解组织职能和协商能力,分批次对从事调解工作的人员进行了业务指导。接到劳动者反映的问题后,立即联系企业,让矛盾纠纷“回娘家”,做到小事不出厂,大事能协商。指导企业运用集体协商机制,建立健全集体合同及专项集体合同,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推进和谐关系构建,员工共治共享机制。2020年新冠疫情过后,对生产经营存在较大困难的企业进行重点帮扶,指导企业采取多种措施稳定工作岗位,发挥集体协商劳动关系的重要作用,引导企业与职工共渡难关,尽量不裁员、少裁员。针对个别企业因生产订单减少导致生产停产、员工失业的情况,主动深入企业做好员工思想工作,稳定不安情绪,正确引导员工进行理性维权。同时,指导企业积极开展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行动,不断开展“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活动。2021年,中国重汽车集团湖北华威专用汽车公司被评为“湖北省和谐劳动关系企业”,金龙集团公司饶才山同志被评为“湖北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个人”。(屈真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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