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返回曾都人社
发新帖 回复
查看: 4421|回复: 0
收起左侧

[最新动态]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遇到纠纷?一站式调解来帮您!

[复制链接]
楼主

随论超版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5-5-28 00:03
  • 签到天数: 39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24-2-19 11: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加入随论(请注册中文用户名)

    x

    近日,人社部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企业联合会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工作的通知》。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
    遇到纠纷先别急
    一站式调解来帮您
    速速来看!

    调解范围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6号)等法律政策


    一站式调解中心或者
    开展联合调解工作的调解组织
    可受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
    与平台企业和用工合作企业之间
    劳动报酬、奖惩、休息、
    职业伤害等劳动纠纷提出的
    调解申请

    并根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争议事实,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公正、及时原则,帮助双方当事人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促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调解流程怎么走?

      接到现场调解申请
    一站式调解中心或者
    开展联合调解工作的调解组织
    应当指导申请人
    写明基本情况、请求事项
    和事实理由并签字确认


    接到通过网络等渠道发来的调解申请
    一站式调解中心
    或者开展联合调解工作的调解组织
    应当及时审核
    申请内容、材料是否清晰完整
    并告知当事人

    对属于受理范围

    且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的

    调解组织应当尽快完成受理


    对不属于受理范围

    或者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调解组织应当做好记录

    并口头或者书面通知申请人


    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结束,但双方当事人同意延期的可以延长,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日


    线上也可调解哦!

    《关于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工作的通知》要求,人社部门、人民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工会、工商联、企业联合会等单位要充分运用已有在线调解平台,做好劳动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对符合在线调解条件的劳动纠纷开展全流程在线调解活动,包括提交调解申请、音视频调解、司法确认、法律咨询等,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优质、低成本的多元解纷服务。

    640.png



    返回曾都人社
    发新帖 回复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随论(请注册中文用户名)

    本版积分规则

    公司简介 |  公司动态 |  广告合作  |  产品服务 |  诚聘英才 |  友情链接  |  法律声明 |  隐私保护 |  联系我们  |  帮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