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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本以为要罚款,没想到执法人员指出问题后就指导我们整改,我们以后一定遵守法律法规,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广水市一名出租车驾驶员的真切感慨,道出了“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改革举措在市场主体中的良好反响。 
 
 
   
 
 近日,广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一中队在东大街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出租车驾驶员陈某在搭载乘客运营过程中,未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经执法人员现场核查与调查取证,确认陈某的行为涉嫌违反巡游出租汽车运营管理相关规定,构成“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的违法情形。不过,考虑到陈某系初次违法,且违法行为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其在现场也已及时纠正违规操作,执法大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改革试点适用标准,最终决定对陈某不予行政处罚,以教育引导替代惩戒。
 
 
 “首违不罚”并非“放任违法”,而是交通运输执法领域践行“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的生动实践。这一举措既避免了“一刀切”式执法对市场主体的不必要影响,为优化营商环境注入了柔性力量,也通过正向引导显著提升了交通运输从业者的遵规守法意识,让执法从“刚性约束”向“刚柔并济”转变。此举不仅是执法部门转变执法理念、改进工作作风的具体体现,更通过优化执法效果,在维护市场秩序与保障主体权益之间找到了精准平衡点。
 
 
 下一步,广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将持续深化柔性执法探索,进一步规范“首违不罚、轻微免罚”适用流程与标准。同时,执法大队也向全市巡游出租车驾驶员发出倡议:“请在运营服务中自觉遵守交通安全与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共同营造诚实守信、公平有序的交通运输从业环境”。“首违不罚”是容错而非纵容,全体从业者需以合规经营为底线,不断提升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为广水市城市文明建设与健康发展筑牢交通运输保障防线。(通讯员 付源源 史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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