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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新闻] 随县检察 非法持枪打野猪 触犯刑法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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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30 09:34: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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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州论坛讯 (通讯员邹广、彭俊轩、吴玫霖)近日,由随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阮某非法持有枪支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速裁程序,在随县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一审判处被告人阮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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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8月,随县草店镇某村村民阮某受同村村民郑某邀约,携带土铳前往随县草店镇一庄园附近打野猪。阮某持土铳打死一头野猪后,被庄园工作人员发现并报警,阮某、郑某携带土铳及野猪逃离现场。次日,阮某携带土铳到随县公安局投案自首。经鉴定,送检土铳以火药为动力,能正常击发,根据《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送检土铳属于枪支。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说法
    我国对枪支实行严格管制,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法律规定持有枪支。非法持有枪支具有很大的潜在危险性和社会隐患性,可能被犯罪分子用来实施杀人、抢劫、绑架等违法犯罪活动,有些群众持有枪支或许只是用于个人收藏或狩猎,但在情绪波动、思维紊乱的情况下,很容易将枪支作为行凶报复的工具,扰乱社会治安,危害他人的人身与财产安全。广大群众不要随意持有、私藏任何种类、制式的枪支(仿真枪),更不可用私藏的枪支来狩猎。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6-8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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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9-7-30 09:37:1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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