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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案例与警示] 随州一“醉驾哥”“三进宫” “醉”不可恕将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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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9-6-27 16:08: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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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州论坛讯 近日,交警四大队民警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对肇事司机胡某进行酒精检测时,令民警吃惊的是,这名无证驾驶人胡某已经是第三次醉驾发生交通事故,真是屡次醉驾终不悔。三次醉驾发生交通事故 “三进宫”,这也是近年来我市首例。
    6 ?  L8 Z+ R' X" M8 A当日21时许,胡某(男,34岁,随县人)驾驶小轿车行驶至神农大道某国际旅游公司门前路段时,驶入对向车道,与对向一辆面包车相撞,然后又与路边行道树相撞,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后经鉴定,事故发生时胡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29.96毫克/100毫升,构成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
    3 `  e1 _* a2 R/ }" J经进一步查询得知,犯罪嫌疑人胡某分别于2015年1月,2018年9月,两次醉驾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导致双方车辆受损。经检查,事发时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分别为177 毫克/100 毫升,211.74毫克/100 毫升,超过醉驾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办案民警依法对其追究刑事责任。
    2 n: k$ G/ l- e& O; i: @2 x1 O目前,该大队已将上述案件合并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6 ?* K) i8 H$ q2 Q8 V' T. x  u交警提醒,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1 `% k" Q# @, X0 s7 u
    据悉,对“醉猫”的量刑主要根据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同时综合考虑其认罪态度以及其他违法情节作出判决,血液酒精含量越高,量刑会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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