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随县法院对周某寻衅滋事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经中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周某系随县万和镇青苔村村民,其在处理山场土地、林地、祖坟迁移补偿纠纷过程中,在基层组织和人民政府对其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认定、给予答复、作出处理意见后,仍采取阻扰企业施工、垒造假坟、缠访、闹访、非法上访等手段,强拿硬要公私财物,妨碍政府机关正常履职,破坏社会秩序。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其行为已构成犯罪,遂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五年,追缴其违法所得158500元。
宣判现场,随县县委副书记李经发,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加进,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廖志文,县政协副主席梅行保,随县检察院检察长王建武,随县法院院长王迅及各单位、各镇场代表100余人参加旁听。
依法信访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在信访活动中要通过正常的渠道和方式反映诉求,不能触碰法律底线。对于以非访为手段,胡搅蛮缠,勒索钱财,触犯法律的犯罪行为,必将被依法打击。 
来源:[url=]随县人民法院[/ur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