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返回医疗健康
发新帖 回复
查看: 6947|回复: 0
收起左侧

[健康资讯] 曾都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曾都统筹区城乡居民门诊特殊慢性疾病鉴定的通知

[复制链接]
楼主

普通会员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1-3-25 16:41
  • 签到天数: 6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20-11-26 09:24: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加入随论(请注册中文用户名)

    x
    一、鉴定时间
      2020年11月30日-2020年12月11日。
      二、鉴定地点
      (一)在万店、何店、洛阳、府河镇参保的居民到所在乡镇卫生院进行鉴定。
      (二)在东城、西城、南郊、北郊街道参保的居民到所在街道卫生院进行鉴定。
      在城南新区参保的居民到东城卫生院进行鉴定。
      在曾都经济开发区参保的居民到北郊卫生院进行鉴定。
      (三)在随州经济开发区、淅河镇参保的居民到淅河卫生院进行鉴定。
      在长岗镇参保的居民到长岗卫生院进行鉴定。
      三、鉴定病种
      脑血管意外后遗症、高血压病(伴有心、脑、肾等重要器官损害)、冠心病、糖尿病(伴并发症)、慢性肾功能不全、恶性肿瘤(包括白血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帕金森氏病、重症肌无力、晚期肝硬化、精神分裂症、癫痫、器质性心脏病(伴二度心衰)、慢性阻塞性肺病(重度)、再生障碍性贫血、类风湿性关节炎(含强直性脊柱炎)、慢性重症肝炎抗病毒治疗等。
      四、携带资料
      二级及以上医院有关高血压病等十七种特殊慢性疾病有关住院资料(出院记录)、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增加病种的携带资料同上。
      五、注意事项
      (一)参加鉴定者必须是曾都统筹区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
      (二)已鉴定的不需要重复鉴定。
      (三)本次鉴定只收资料进行鉴定。
      (四)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建议广大参加鉴定的城乡居民错峰交纳资料,并服从乡镇、街道卫生院的统一安排。
      咨询电话:
      万店卫生院:0722-4614604
      何店卫生院:0722-4892062
      洛阳卫生院:0722-4802538
      府河卫生院:0722-4552008
      东城卫生院:0722-3585665
      西城卫生院:0722-3257377
      南郊卫生院:0722-3812923
      北郊卫生院:0722-3331361
      淅河卫生院:0722-4510609
      长岗卫生院:0722-4832255转825
      曾都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11月25日
    返回医疗健康
    发新帖 回复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随论(请注册中文用户名)

    本版积分规则

    公司简介 |  公司动态 |  广告合作  |  产品服务 |  诚聘英才 |  友情链接  |  法律声明 |  隐私保护 |  联系我们  |  帮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