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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日报讯 2月19日,市禁鞭办对曾都区东城办事处、烈山社区和燃放烟花行为人开出了戊戌年首批罚单。
; }7 D1 ~2 Y" k4 T; s 当日21:48分许,群众举报称:曾都区东方工业品公司住宅区(舜井道)院内及该住宅区西单元四楼西居民家里有人燃放烟花(儿童玩的),院内地面上有燃放的鱼雷烟花。
3 b# s! _" B& N 市禁鞭办、曾都区禁鞭办、东城派出所接到110指令后,立即赶赴现场核实,确认燃放烟花行为属实。! a) x$ [7 O% M
市禁鞭办据此决定,2月20日上午11:00前,请曾都区禁鞭办督促东城派出所对燃放行为人罚款1000元,对东城办事处处罚2000元、对烈山社区处罚2000元。东城办事处和烈山社区的罚款须于正月初七上午10:00到市禁鞭办交处。同时,提请市(区)纪检监察部门启动倒查追责。
$ K9 t+ ?% C- y" l4 e0 Q 针对此事件,市禁鞭办要求,各地、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镇)、管委会、社区、村要引以为戒,强化宣传和巡查工作力度,特别要加强对儿童玩的烟花、擦炮的源头清查整治查处和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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