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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日报讯 通讯员龚源报道:受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季节性上浮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影响,为确保我市天然气市场正常供应,适当疏导天然气经营企业因购气成本上涨而出现的经营困难,市物价局在对去冬今春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进行测算的基础上,参考周边地市疏导燃气价格矛盾的做法,报经市政府批准,对我市城区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实行联动调整。
$ m" h7 Z/ n& h( u& p z0 B% O 调整后的随州市城区各类天然气销售价格为:工商业用气3.03元/立方米,车用天然气3.45元/立方米。联动上浮时间为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2018年11月1日起恢复到上调前的价格水平。同时要求各燃气经营企业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严格执行天然气价格政策,确保天然气市场稳定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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