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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动态] 重要提醒,事关参保人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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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1-2-22 09:50
  • 签到天数: 6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昨天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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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亲爱的居民朋友们:
    社保基金是大家的“养老钱”“保命钱”,守护基金安全关乎每位参保人切身利益。现将社保政策要点及注意事项提醒如下,请仔细阅读并转告亲友:



    一、牢记政策要点,避免权益受损

    (一)重复参保与待遇领取规定
    1. 重复参保处理。同一年度同时参加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重复缴费时段仅计算职工养老保险年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退还本人。
    2. 重复领待遇处理。不得同时领取两类养老保险待遇。若已同时领取,需终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除政府补贴外的个人账户余额退还本人,已领取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需退回;拒不退还的,将从个人账户或职工养老金中抵扣。
    特别提醒: 双重户籍等原因导致重复领取待遇属严重违规,须立即退回多领金额。

    (二)涉刑人员社保处理
    1. 服刑或劳教期间。参保人暂停缴费,期满后续缴,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达到领取条件的,期满后办理领取手续。
    待遇领取人停发养老金,期满后按原标准发放并参与后续调整,停发期间养老金不予补发。服刑期间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继承。
    2. 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参保人暂停缴费,待遇领取人暂停发放养老金。判无罪的,参保人可补缴期间费用,待遇领取人补发期间养老金。
    3. 被判管制、缓刑、假释。待遇领取人可继续领养老金,但不参与基础养老金调整;撤销假释继续服刑的,从撤销之月起停发;假释期满后按原标准发放并参与调整。


    二、这三类情况须立即上报
    请主动向村(社区)或镇(街道、管委会)党群(网格)中心申报以下信息:
    1. 家中有人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等刑罚:立即上报服刑信息,避免违规领养老金。
    2. 待遇领取人去世:须在30日内提交死亡证明,防止死亡超领。
    3. 存在双重户籍:及时向公安和村(社区)申报,注销重复户籍,杜绝重复享受待遇。


    三、违规必究,守护基金人人有责
    1. 违规领取须退回。若存在死亡超领、服刑领取、双重户籍重复领取等情况,须立即到村(社区)登记并全额退回多领资金。逾期未退或拒不退还的,将影响个人信用,可能波及家人社保权益。
    2. 骗保行为零容忍。故意隐瞒服刑、死亡、双重户籍等信息,冒领、超领社保基金属于违法行为!除追回资金外,将依法处罚;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社保基金安全需要你我共同守护!请转发至亲友群、社区、村(组)群,让更多人知政策、守义务。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村(社区)或镇(街道、管委会)党群服务(网格)中心。
    守护养老钱,人人有责!让我们携手筑牢安全防线!


    曾都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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