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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论坛讯 (通讯员邹广、何潇、彭晓明、吴玫霖)为窃取钱财,伙同他人驾驶摩托车,砸小汽车车窗实施盗窃。近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被随县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依法批准逮捕。
经查明,2019年5月23日上午,江西崇仁县人刘某某伙同他人驾驶摩托车流窜至随县厉山镇供电所附近,砸破一辆宝马轿车的副驾驶车窗玻璃,盗取车内现金3000元及身份证、驾驶证及多张银行卡等物品。随后,刘某某及其同伙又窜至厉山镇新厉山小区售楼部附近,以同样手段从一辆丰田越野车内盗走现金10000余元及多张银行卡、公司公章、欠款收条、股份条等单据若干。6月5日,刘某某在江西老家被抓获。
办案人员发现,刘某某在2018年刚因寻衅滋事罪刑满释放又流窜多地,通过砸车窗的方式来盗取他人财物,属于累犯,应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检察官提醒
检察官在此提醒有车一族:停放车辆时尽量选择有专人看管、安防措施严密的停车场,切忌乱停乱放。同时,不要将皮包、手机、现金等贵重物品放在车内,以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给您的财物和爱车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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