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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新闻] 以贩养吸 深陷泥淖再入狱——随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贩卖毒品案在随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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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2 09:23: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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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州论坛讯 (通讯员邹广、吴玫霖、彭晓明)近日,由随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祁某某、庞某贩卖毒品案在随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法院以贩卖毒品罪一审判处被告人祁某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被告人庞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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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法院审理查明,随县万和镇居民祁某某2018年为减少吸毒成本,向吸毒人员吴某某、陈某某、杨某、庞某等人多次贩卖毒品,并居间介绍庞某和其他贩毒者向杨某贩卖毒品,共获违法所得9500元。被告人庞某因购买毒品与祁某某熟悉后,经常到祁某某家中免费吸食毒品,为祁某某送毒品给购毒者,并将自己购买用于吸食的毒品贩卖给祁某某居间介绍的购毒者和其他吸毒人员,共获违法所得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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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认为,被告人祁某某、庞某向多人贩卖甲基苯丙胺,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系共同犯罪。祁某某原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在五年以内再犯,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庞某吸食毒品被查获后,如实供述公安机关还未掌握的贩卖毒品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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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说法
    在办理此类毒品犯罪案件中,检察官发现多数案件涉案金额不大,但近年来呈现普发性,应引起广大群众的高度关注。大多数人染毒都是“好奇心”驱使,一旦染毒便难以摆脱毒品控制,甚至触发违法犯罪行为。无论出于什么原因,法律红线不可碰,任何人一旦触犯刑律,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检察官提醒大家,拒绝毒品首先应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不盲目追求享受、寻求刺激,充分了解毒品的危害,严以律己,远离毒品。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5-6-17 07:05
  • 签到天数: 19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9-7-12 09:43:46 | 显示全部楼层
    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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