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检察院:以许可证当“幌子”,超范围采伐树木被公诉
随州论坛讯 通讯员杨维春报道:近日,我院依法对被告人刘某某以滥伐林木罪提起公诉。
2019年7月初,被告人刘某某向付某甲、付某乙和张某甲购买了三人位于广水市吴店镇某村门前四块冲田上的白杨树资源,且仅对付某甲冲田上的白杨树办理了林木蓄积86.7立方米的林木采伐许可证。2019年7月30日至8月25日期间,被告人刘某某雇请张某乙等人砍伐其购买的四块冲田上的白杨树,明知已经超出采伐许可证规定的采伐方数,仍继续将冲田上的白杨树全部砍伐。经广水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现场勘查,刘某某超范围采伐杨树蓄积量57.6712立方米。案发后,被告人刘某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检察官提醒:虽经有关部门批准,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证,但在采伐过程中必须按照采伐许可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数量、树种、面积等进行采伐,切莫因法律意识淡薄贪图利益而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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