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打击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和欺诈骗保行为的通告 社会保险基金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老百姓的“养命钱”。强化管理、净化环境、切实保障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是重大民生工程。
对于恶意骗取、死亡冒领或重复领取社会保险基金的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人社部门将与公安部门联合行动严厉打击,通过法律程序追回违规领取的社会保险待遇,追究法律责任! 针对社会保险基金,以下冒领、骗取养老金行为面临重罚:
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后,其直系亲属不按规定期限上报,冒领社会保险基金;
冒用他人档案材料参保退休骗取社会保险基金;
待遇领取人员被判刑、失踪,直系亲属不按规定期限报备,冒领社会保险基金;
伪造死亡证明、虚构死亡时间,骗取社会保险基金;
重复领取社会保险基金;
养老保险经办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挪用养老保险基金问题;
其他通过欺诈、伪造证明材料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
恶意骗取、死亡冒领、重复领取社保基金是违法行为!望广大市民自觉规范社保活动,牢固树立“红线”意识,积极监督举报欺诈骗保行为,当好社保基金安全的“宣传员”和“监督员”,营造“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良好社会氛围,共同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 曾都区社会保险基金投诉举报电话:0722-3325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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