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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动态] 【“欠款”非“欠薪”】曾都查处一起“名为讨欠薪,实要工程款”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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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5-28 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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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22-8-17 11:28: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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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州论坛讯 (通讯员 吴杰  郝汀然)每年春节临近,各地都有大量的人员涌向信访部门、劳动监察部门讨要欠薪,有的甚至围堵党政机关,干扰办公秩序,靡费执法资源,造成不良影响。在这些“讨薪”人员中,一部分确为追讨欠薪的农民工,然而其中不乏一些受欠薪老板指使,名为讨欠薪,实为讨要工程款者。近日,随州市曾都区劳动保障监察局成功查处一起“名为讨欠薪,实要工程款”案件,欠薪当事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022年1月上旬,曾都区劳动保障监察局接到数十名装修人员投诉南郊转盘一酒店拖欠工资,随即我局迅速与酒店负责人取得联系,经调查核实,以上数十名投诉人员全部为包工头,实际讨要的为南郊转盘一酒店拖欠的材料款和工程款,并非拖欠的农民工工资。鉴于以上情况,区劳动保障监察局工作人员向投诉者进行了政策解释和情况说明,告知材料款和工程款不属于劳动监察受理范围。

    第二天,区劳动保障监察局又接到通知,数十名农民工到随州市信访部门和政府机关驻地围堵上访,投诉在承揽装修曾都区南郊转盘一酒店的过程中拖欠他们的工资。结合前期的调查过程,区劳动保障监察局认为此案极可能是武汉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安排农民工“名为讨欠薪,实要工程款”案件。经过询问农民工、查看书面资料等方式深入调查后,曾都区劳动保障监察局最终认定是武汉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拖欠88名农民工装修工资共计142万余元,而不是曾都区南郊转盘一酒店拖欠工资这一事实。

    在办案过程中,监察员向农民工耐心讲解案件进展情况,普及法律知识,让他们知晓欠薪主体是武汉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并多次联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辜某,向其讲明“公司是欠薪主体,应承担相应责任”,但辜某以“欠薪是因酒店欠公司工程款”为由拒不配合。随后我局正式立案,相继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通过短信和张贴方式送达,要求该公司如期前来我局接受询问,并足额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但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置若罔闻,逾期拒不支付,且处于失联状态。

    鉴于该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及人数众多,拖欠金额较大,群体上访,导致公安机关出警,影响较大。经曾都区劳动保障监察局责令限期支付仍未支付,该公司已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日前,该案件已移送当地公安机关进一步侦办。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人编造虚假事实或者采取非法手段讨要农民工工资,或者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的,依法予以处理。区劳动保障监察局对以工人工资名义讨要工程款的情况坚持“零容忍”态度,并呼吁广大劳动者在投诉时明确欠薪主体,正确区分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依法理性维权。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2-8-17 15:33: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理顺一下,甲欠乙钱,乙欠丙钱,但丙没有投诉乙,而投诉的甲的话,那么保障部门并没有对乙立案的基础。那么钱怎么要?应该乙通过法院向甲追要欠款。不能让丙直接找甲要钱,因为甲和丙并没有劳务关系或其他雇佣关系。乙是个冤大头,别人欠自己钱,自己还被立案处理了,原因是他不懂法,固执己见。虽然他是个法盲, 但劳动保障干部不是,保障干部应该以真正消除社会矛盾方向着手工作,耐心劝导他正确使用法律保护自己,不能这样用行政权力随便打击他。一旦要不回自己的钱,又被立案抓了起来,这样的人出来了容易想不开,最后拿命相博的话,可能会制造更大的社会矛盾和影响。劳保部门要把隐患处理在萌芽状态,才有利于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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