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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新政、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新政、科技创新新政......速看!随州高新区五大“组合拳”稳住经济发展底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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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29 09:43: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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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解放思想,奋发进取,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随州高新区结合区域实际,出台五大新政,打好经济发展“组合拳”,稳住经济发展底盘。

招商引资:十八条优惠政策打造创业洼地

近日,随州高新区出台招商引资十八条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随州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郭晓东作出权威解读。


随州高新区2015年升级为国家高新区,辖区面积305平方公里、规划面积86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50平方公里,辖区人口近30万。园区采用“一区四园”管理模式,共有企业7897家,其中高新技术企业133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67家,上市企业及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企业142家。去年,随州高新区创新能力建设位居全国百强榜第52位,位居湖北第2位。

未来五年,随州高新区将坚持把产业作为高质量发展之源,推动优势产业引领发展、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力争专用汽车及零部件和应急装备产值突破500亿元,农产品深加工和生物医药产值突破300亿、精细化工产值突破300亿,电子信息和新能源产值突破200亿元,大数据和数字经济产值突破100亿元,构建特色鲜明、竞相发展的“53321”产业支撑体系。


郭晓东介绍,本次招引优惠政策适用于工业项目,瞄准五大产业方向招大引强:一是精细化工;二是新能源新材料;三是高端制造(应急专用装备、电子信息、精密零部件等);四是农产品精深加工;五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特别强调的是,优先支持投资额度大、填补行业空白、带动产业发展、税收前景广阔的优质工业项目进入。对于落户的工业项目,随州高新区实施六大补贴政策。

基础设施建设补贴
对固定资产投资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5亿元人民币以下的工业项目,投资额达到50%后,按照土地出让成交价50%的比例给予补贴;对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人民币以上、10亿元人民币以下的工业项目,投资额达到50%后,按照土地出让成交价60%的比例给予补贴;对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工业项目,投资额达到50%后,按照土地出让成交价70%的比例给予补贴。对各类世界500强、央企、上市公司等特定主体投资项目,具体补贴则可以采取一事一议。

固定资产投入补贴
对落户的固定资产投入在1亿元人民币的工业项目和新引进的固定资产投入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战略新兴产业项目,按其实际到位固定资产投资额3%的标准给予固定资产投入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重资产建设补贴
对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亿元人民币以上(含5亿元人民币)的龙头项目,以及其他优质项目,可通过“一事一议”方式为企业代建厂房及厂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员工公寓。企业自产生税收后第一个年度起五年内分期回购。

物流成本补贴
对新引进工业企业三年内实现每年上缴税收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2000万元人民币)的,按照年物流运输费用总额5%的比例给予物流成本补贴,累计补贴三年,每年补贴额度不超过150万元人民币。

厂房租赁补贴
对租用厂房且实现合同约定年度经济效益的工业项目,属于政府投资建设的标准厂房,前三年内免收租金,第四年、第五年按租金的50%收取。租赁属于市场化标准厂房的,比照本条规定予以相应补贴。

项目申报奖励补贴
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人民币以上(含1亿元人民币)的各类项目,优先申报国家、省、市各类项目引导扶持资金。

郭晓东强调,对于工业项目企业或者引资单位和个人,随州高新区还实施六大奖励政策。


地方税收贡献奖励
新引进工业项目按约定周期建成投产,年入库税收达到合同约定的,前三年按其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100%比例奖励企业,后两年按其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50%的比例进行奖励。年上缴税收实现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300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标准实行“一事一议”。

个人所得税奖励
新引进工业企业副总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和副高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单个企业不超过5人)在高新区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五年内对其薪酬部分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按照100%的标准予以奖励,奖励资金直接划入其个人帐户。

外资工业企业入驻奖励
在高新区新注册设立并实际投产的外资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含1000万美元)、2000万美元以下的,一次性奖励企业150万元人民币;固定资产投资额在2000万美元以上(含2000万美元)、5000万美元以下的,一次性奖励企业250万元人民币;对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00万美元以上(含5000万美元)的,一次性奖励企业350万元人民币。

企业上市奖励
对成功在境内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企业,分阶段奖励1000万元(含市级奖励)。对在境外主要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企业,一次性奖励600万元(含市级奖励)。企业在境内外均实现上市的,可同时享受境内上市奖励和境外上市奖励。对异地境内外上市公司将注册地迁入高新区投资经营,或高新区企业异地“买壳”或“借壳”上市,同时将注册地迁入高新区并在本区纳税的,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含市级奖励)。对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00万元(含市级奖励)。

各类人才落户奖励
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等各类人才及其团队来高新区创新创业、参与技术合作的,按随州市、高新区相关人才奖励政策给予保障。

招商引资突出贡献奖励
作为项目第一引荐人(商会、协会、企业或其他单位、组织及个人等),且为项目落地做出突出贡献的,根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以人民币计算),按照以下标准给予奖励:1、引荐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在1亿元以上(不含1亿元)、10亿元以下(含10亿元),按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给予奖励(含个人所得税)。2、引荐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在10亿元以上(不含10亿元)、30亿元以下(含30亿元),根据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分区间段累计计算奖励金额(含个人所得税)。本区间段累计计算方法:奖励金额=10亿×2‰+(固投金额-10亿)×1.5‰。3、引荐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在30亿元以上(不含30亿元),根据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分区间段累计计算奖励金额(含个人所得税)。本区间段累计计算方法:奖励金额=10亿×2‰+20亿×1.5‰+(固投金额-30亿)×1‰。公职人员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招商业绩作为评先表模和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社会人员参与招商或举办招商活动的,经认定为有价值信息并有落地希望的项目,可以据实报销差旅费用和接待费用。


郭晓东介绍,随州高新区还全面助推大数据产业发展。企业登记、税务注册地均在随州大数据产业园范围内且固定资产投资纳入高新区统计范围的独立法人企业,以及符合条件的单位、组织和个人,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经营奖励
自新企业入驻产生经济效益之日起连续三年,分别按实际缴纳税收地方留成部分(非建设类)的100%、80%、60%给予奖励。


房租补贴
对租用办公或生产用房的大数据产业相关企业,房租连续三年分别按每月10元/平方米、6元/平方米、4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补贴。


数据中心补贴
园区内建设100个标准机架以上数据中心的企业按照机房面积给予一次性100元/平方米,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对于租用机架或服务器的项目,前三年每年补贴租赁费用的10%,年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郭晓东表示,随州高新区具备投资和重点招商项目落户的“三大优势”。

一是土地储备非常充足
全区形成城东、铁北、化工和府南四大产业园区,共储备各类“标准地”数千亩,项目签约即可拿地、拿地即可开工;

二是审批服务高效便捷

企业办事不出园区,大力推行工业项目“五证联发”,将原来的50个工作日办证流程优化缩短至3天。

三是园区功能配套完善

今年将全面启动建设大随新城、文帝学校、高端人才公寓,全力保障各类落户企业人才及子女享受高品质的工作、居住、就学和生活环境。

郭晓东最后表示,希望各位企业家关注随州高新区的发展,把更多的企业和人才介绍给随州高新区。随州高新区将把企业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来办,急企业之所急、想企业之所想、忧企业之所忧,让企业和各类人才在高新区得到长足发展。

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十六条意见助力企业平稳运行



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为全面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更好地扶持我区实体经济发展壮大,加快培育更具有竞争力的产业集群。根据国家、省、市、区近年来出台的一系列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具体包括《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加快发展的意见》(随政发〔2017〕22号)、《随州高新区关于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随高新区管文〔2017〕40号)、《随州市人民政府促进香菇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意见》(随政发〔2020〕20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新一轮技术改造的实施意见》(随政办发〔2021〕25号)等文件,按照党工委、管委会的部署和要求,区经济发展局牵头,针对我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实际情况,制定了《高新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十六条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说明
实体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是实现转型升级的主要承载,工业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是实体经济的骨架和国家竞争力的基础,是稳增长、调结构的主战场,也是创新的主战场,对高新区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当前,经济正在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复杂、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化,全力发展实体经济特别是工业经济,是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的关键举措。

(一)工业为主体的实体经济是支撑高新区经济平稳运行的主要力量
“十四五”期间随州高新区GDP总量要达到预期目标,必须大力发展工业,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是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的必然选择,是经济规律使然。当前,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等结构性矛盾和问题突出,症结在工业、难点在工业、突破点也在工业,必须充分认识到工业作为转型升级主战场的重要地位。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保持经济稳定增长并处于合理区间依然是当前经济发展的主要任务。在这种情况下,工业保持平稳发展,将为高新区经济在发展中升级、在升级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商贸企业是经济增长的重要补充
商贸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反映一个地区综合实力和人民生活消费水平的重要依据。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依旧严峻,对商贸企业带来较大影响。支持商贸企业发展,对稳定市场消费,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三)降低企业成本是实施高质量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
当前,企业发展面临的外部风险和挑战日益增多,特别是民营企业、中小企业面临要素成本较高、融资难融资贵等诸多问题。支持企业降成本措施,对于增强企业抵抗风险能力,激发企业家创新创业活力,提升企业家发展信心,推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目的和意义
引领新常态下工业转方式、调结构,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激发实体经济活力,加快推动供给侧改革,实现工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促进全区经济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


主要内容
在企业技术改造、中小企业成长壮大、企业开拓海内外市场、帮助企业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持实施军民融合等5个方面,提炼了国家、省现行最有效的政策,同时立足随州高新区实际,在财政、金融等方面进行突破性创新,最后形成15条意见,成为推动工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

(一)支持企业技术改造
包括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支持企业技改试点示范、支持技改两化融合等3条内容。

(二)激励中小企业成长壮大
包括促进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商贸企业做大规模、支持企业多做贡献等3条内容。

(三)奖励企业开拓海内外市场
包括鼓励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对香菇等农产品加工企业奖励、支持企业参与市场竞争、支持企业拓展海外市场等4条内容。

(四)帮助企业降低生产经营成本
包括鼓励企业租赁厂房经营、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协调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协调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等4条内容。

(五)支持实施军民融合工程
对在我区军民融合企业新上的研发生产项目(以市级认定文件为准),单品年销售收入达到5000万元的给予奖励等1条内容。

(六)实行免申即享程序
《意见》所涉及奖励实行免申即享流程,凡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所在园区办公室牵头申报奖励,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企业承诺书;2、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3、企业当年的财务报告;4、兑现奖励的相关凭证(第1条奖励以市级奖励文件凭证;2、3条奖励以省、市级相关文件凭证;4、5、6由区经济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科创局联合出具证明;7、8条以市商务局、市海关统计数据;10条以市级奖励凭证;11条由企业提供租金证明凭证;12条由区社会事务局认定;15条以第三方机构审计为准)。《意见》中所需资金由区经济发展局预算,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科技创新:积分管理让企业插上腾飞之翅

近日,随州高新区出台企业科技创新积分暨火炬统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激发企业创新动能,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结合随州高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科技创新积分暨火炬统计管理,是指对企业实行科技创新活动年度积分管理,采用指标量化的办法对企业科技创新活动进行评估积分。

第三条积分管理考核评价指标分值实行动态调整机制,根据随州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形势适时调整指标和分值,增强考核评价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成立随州高新区管委会企业科技创新积分暨火炬统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党群工作局、纪检监察工委、经济发展局、应急管理局、社会事务局、科技创新局(统计局)、政法办、财政金融局、建设局、司法分局、市场监管分局、环保分局、城管执法分局、消防大队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技创新局(统计局)。

区企业科技创新积分暨火炬统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企业科技创新积分暨火炬统计管理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企业科技创新积分培训、统计、排名、公示等工作。

第三章 审核评分  

第五条企业科技创新积分暨火炬统计类别分为科技创新投入、科技创新产出、经营成长、扣分项目,主要反映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能力、合规经营等状况,具体积分项目按照《随州高新区企业科技创新积分暨火炬统计管理指标体系与计分方法》执行。

第六条企业科技创新积分管理采取集中受理、审核,一次性积分排名。科技创新积分年度计分周期起始时间为本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第七条企业自主向随州高新区企业科技创新积分暨火炬统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科技创新积分申请,对照《随州高新区企业科技创新积分暨火炬统计管理指标体系与计分方法》提交自查材料,区企业科技创新积分暨火炬统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专业机构对企业科技创新积分进行初审;区企业科技创新积分暨火炬统计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对对应的企业科技积分进行复审。初审、复审结束后,区企业科技创新积分暨火炬统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每年6月30日前对上一周期积分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第四章 结果应用  

第八条企业科技创新积分暨火炬统计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下列政策:

1、按照“奖优罚劣”原则,确定随州高新区(核心区)火炬纳统企业排名前5名的企业为“科技创新示范企业”,排名6-15名的企业为“科技创新优秀企业”,排名16-30名的企业为“科技创新先进企业”,由管委会统一发放荣誉牌匾,并按照100元/分的标准向企业兑付奖补资金。其他排位在30名以后但积分高于平均分60%的企业,按照100元/分的标准向企业兑付奖补资金;低于平均分60%的企业不给予奖励。

2、为全力推动随州高新区(一区四园)火炬统计排名争先晋位,设立火炬统计专项经费,对火炬纳统企业的统计员,给予每人每年300元的资金补贴;对积极配合火炬统计工作且数据质量高的企业统计员(30人),颁发“火炬统计优秀工作者”荣誉证书,另给予每人每年1000元资金奖励;对不配合火炬统计工作的企业统计员不给予资金补贴。对企业年度中多次更换统计员的,原则上不给予资金补贴。

3、项目扶持:随州高新区(核心区)积分排名前列的企业,在市级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给予优先推荐。

第九条企业科技创新积分暨火炬统计经过两期试行期后,随州高新区管委会积极创造条件,为企业在信用评级、银行授信额度、科技信贷等金融场景的应用提供支持。

第十条企业科技创新积分暨火炬统计奖补资金列入区财政预算,按照公示名单由财政金融局兑付完成。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企业发生违反环保政策行为;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其他违法违规、严重失信行为的,当年度积分清零,取消兑现本办法中的所有奖励政策。

第十二条企业对执行积分管理相关规定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实名向企业科技创新积分暨火炬统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要求进行核实。如发现相关廉政问题,可以向区纪检监察工委反映。


助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随州高新区出台招商大使聘任管理办法

为营造“大招商、招大商”工作氛围,根据《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等相关规定,随州高新区出台招商大使聘任管理办法。

据了解,招商大使是指具有较强社会影响力、行业号召力或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成功人士、企业代表和专家学者,包括知名龙头企业、专业咨询机构、中介服务机构和异地商会任职的相关人士。

随州高新区招商大使选聘程序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社会各界人士向区投资促进中心推荐候选人;区投资促进中心将初步筛选的候选人名单报管委会常务会研究;管委会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后,颁发招商大使聘书,并向其所在单位拨付5万元/年·人的招商活动经费;招商大使实行动态管理,每届聘期一年。

招商大使应具备以下条件: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随州有深厚感情,愿意参与随州经济社会发展:关心支持随州高新区“创新高地、产业新城”建设;在相关领域和行业有较大知名度和影响力,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广泛的招商信息渠道和客商资源;诚实守信,恪守职业道德,保守商业秘密。

其主要工作职责是:对随州高新区招商引资和产业发展等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宣传推介随州高新区重点产业、主要园区、投资环境和招商政策,协助组织企业参加随州高新区各类招商活动;积极引荐符合随州高新区产业发展方向的投资项目、高端人才和先进技术信息,推动项目考察洽谈和签约落户;协助策划和实施随州高新区各类专题招商活动;每季度参加随州高新区举办的招商大使碰头会,交流本季度工作进展情况;参加完成双方议定的其他工作。

随州高新区对招商大使提供优厚待遇:颁发招商大使聘书,以贵宾身份参加高新区相关招商引资活动和管委会召集的专题会议;定期获得区重点产业规划、投资指南、招商项目、政策汇编和招商活动等信息;以特邀嘉宾身份参加区重大活动;每年可获得区管委会拨付的招商活动经费。

作为项目第一引荐人,并为重大项目落地做出突出贡献的,经随州高新区管委会常务会研究同意后,按照以下标准给予奖励:引荐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在1亿元以上(不含1亿元)、10亿元以下(含10亿元),按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给予奖励;引荐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在10亿元以上(不含10亿元)、30亿元以下(含30亿元),根据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分区间段累计计算奖励金额。本区间段累计计算方法为奖励金额=10亿×2‰+(固投金额-10亿)×1.5‰;引荐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在30亿元以上(不含30亿元),根据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分区间段累计计算奖励金额。本区间段累计计算方法为奖励金额=10亿×2‰+20亿×1.5‰+(固投金额-30亿)×1‰。

招商奖励资金的支付分三个阶段进行:投资项目签署正式合同,注册登记项目公司并取得土地所有权后1个月内支付奖励资金的20%;项目主体工程竣工、完成设备安装后1个月内支付奖励资金的40%;项目完成全部投资且正式投产,经审计确认后1个月内支付剩余的40%。对分期达产投资项目,按每期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参照以上标准分期执行。同时,对委托招商大使独立或联合实施的招商活动,按委托招商协议的约定享受相关待遇。


随州高新区管委会还明确规定,聘任期内招商大使应按照本办法及具体委托招商协议的规定开展招商活动,不得擅自在其他场合以随州高新区名义从事与其职责不相符的招商活动。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经济损失和矛盾纠纷由招商大使本人负责。若对随州高新区产生严重负面影响,终止聘用,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向全球优秀人才抛出“橄榄枝”
——随州高新区将出台人才新政十五条

人才是最核心的生产力。近日,从随州高新区获悉,该区近期将出台人才新政“十五条”。


大力引进领军人才
聚焦“53321”产业体系中的高端制造、精细化工、农产品精深加工、新能源新材料四大主导产业需求,依托重大专项、重点创新项目和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重点引进一批院士专家、省级及以上领军人才和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创新的人才及团队,实施具体研发项目入选国家级、省级人才科技类重大专项并转化为实际生产力的,分别给予重奖。


大力引进紧缺人才
对引进解决核心技术难题、带来重大经济效益的高精尖人才、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的企业给予重奖。


大力引进高技能人才
对辖区企业引进市级及以上技能大师、技能大赛获奖者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视人才层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生、全日制本科生)给予企业引才奖励。


大力推进柔性引才
对柔性引进的“科技副总”等高层次人才,完成企业委托任务的,可由用人单位申请绩效补助,按委托合同支付薪酬,高新区财政也给予企业奖励。


大力吸引高校毕业生就业
对首次与该区重点行业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生、全日制本科生,给予较高的生活补贴。


激发企业聚才用才主体活力
加强与“双一流”高校合作,建设一批新时代大学生见习基地、研究生双创实践基地,对前来实习或者见习的学生,给予见习津贴。高新区财政对见习或者实习基地给予补贴。


扶持青年人才来高新区创业
对企业引进“高精尖缺”优秀青年人才及团队给予引才成本补助;对青年人才创办科技企业给予科技扶持资助。对青年人才优质创新创业项目入选市级项目的给予资金补助。


加强本土人才培养
对于企业培养出来的紧缺型职业(工种)人才新获得高级技师、技师资格的,分别给予企业奖励。对获国际、国内授权发明专利的人才分别给予奖励。


建强创新发展平台
支持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独立或联合高校、科研院所新建一批创新平台,对经认定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专家工作站、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师工作室、临床重点专科,按照国家级、省级平台标准分别给予奖励。


大力引进高端研发机构
积极引进科技前沿性、战略性的研发机构和成果转化平台,按其战略价值、产业化效益、人才引育成果进行综合评价,按“一企一议”办法给予研发补助。

此外,随州高新区还对青年人才驿站、人才培育、子女入学、人才住房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





来源:高新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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