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返回平安随州
发新帖 回复
查看: 15447|回复: 0
收起左侧

[公告公示] 关于福元港汇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通告

[复制链接]
楼主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1-2-22 09:50
  • 签到天数: 6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23-6-1 16:02: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加入随论(请注册中文用户名)

    x
    关于福元港汇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通告

    福元港汇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由随州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因案件涉及被害人人数众多,公安机关在下一步的侦查中需要做大量调查取证工作。为依法惩治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特通告如下:


    4 F0 V4 g! O" I! ?) I7 {& [) n

    一、通告对象

    + x2 W/ A# Z. e& d; m; N' G

    向福元港汇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存入资金且尚未到随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登记或未提供完整证据材料的人员。


    $ f5 x) Y& V- G; C! U7 }

    二、登记报案期限


    : F' Z: N" v5 p& G! v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由于逾期不报案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据而影响其本人合法权益的,后果由相关人员自行承担。


    ' m- w' N2 k9 S( J

    三、受理地点

    随州市交通大道K017号,随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

      K8 }/ H& K8 N. s# j! ^( p: n


    ; x6 c& c, ?- F, T0 c5 }. V5 ~- c

    四、登记须知


    ( ~: T# ~" e# O( r

    1、报案时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以由本人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报案。


    0 Q9 e" _$ u% M( Q

    2、报案时应提供与福元港汇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复印件、转款给福元港汇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或业务员的银行卡复印件及转款交易流水(现金存款除外)、与福元港汇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时约定的返款银行卡复印件及返款银行流水等证据材料,提交《福元港汇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出借人登记表》(见附件)。

    0 `4 t5 M& `8 U% A( D! K6 R  f) Z
    联系电话: 0722-3592066联系人:杨警官、刘警官

    8 o" q, F6 k1 w* u0 P8 I
    随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2023年5月30日

    6 D) T1 f$ ~( X7 W5 R- Y6 g
    返回平安随州
    发新帖 回复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随论(请注册中文用户名)

    本版积分规则

    公司简介 |  公司动态 |  广告合作  |  产品服务 |  诚聘英才 |  友情链接  |  法律声明 |  隐私保护 |  联系我们  |  帮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