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用人单位的建议。完善考勤和用工管理,但需注意劳动纪律问题与工伤认定无必然关联。在工伤争议中,应积极搜集并提供有效证据(如监控录像、考勤记录等)。
2.对劳动者的提示。保留上下班路线、时间等相关证据(如通勤记录、目击证人等),以便在争议中维护权益。
3.对行政执法的借鉴。行政机关应严格遵循程序规定,确保调查取证充分,避免因程序瑕疵导致行政行为被撤销。
本案通过司法裁判明确了工伤认定中“上下班途中”的宽泛解释,平衡了劳动者权益与用人单位管理权,对类似案件具有指导意义。同时,强调了程序正义和举证责任分配的重要性,为工伤保险争议的处理提供了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