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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无人机实名登记工作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范无人机飞行活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无人机实名登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范围及时间 凡在随州市内持有、使用、运营无人机的个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于2026年4月10日前完成实名登记。
二、登记内容 (一)持有个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居住地址等实名信息;
(二)持有企业(单位、组织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名称、联系方式、详细地址等信息;
(三)无人机信息:品牌、型号、序列号、使用用途、是否已在UOM平台登记(无人机应预先在UOM平台实名登记)等信息。
三、操作步骤 (一)打开持有人微信,在顶部搜索栏搜索小程序“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安管理”。 
(二)进入小程序后,按提示进行人脸识别实名认证。 
(三)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个人登记或企业登记。 
(四)进入登记界面,逐项填写持有主体信息和无人机信息(可扫码获取无人机信息)并提交。 
四、法律责任 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未经实名登记实施飞行活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2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违规飞行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无人机登记信息将由公安等主管部门统一掌握,严格保密,仅用于公共安全管理工作。请广大无人机持有者、运营单位务必按照公告要求按时、规范完成实名信息登记,并在飞行活动中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安全、有序、和谐的低空飞行环境。
随州市公安局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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