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楼主 |
发表于 2018-5-16 16:05: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按事业单位工资标准交不按标准发放
本人于2004年12月下岗,2005年1月至2010年4月由个人从社保局开单去人民银行缴纳社保,开单时工作人员会问我选择哪种类型参保,我选择继续以事业单位类型参保并缴纳了费用,直到2010年5月由深圳市一家企业缴纳社保到2017年12月底,同时12月底办理完退休手续,并把深圳参保缴费的全部金额38324.75转移到随州,为了生活仍然要去工作,今年五一回去随州问退休的事情,刘科长拿出补交淸单,清单上看到的只有下岗后2005年1月至2017年12月的数据,好像是下岗后的缴费和深圳的缴费有问题,当看到核算标准后才知道,2014年至2017年随州事业单位的工资标准已是3052元/月了,深圳缴费基数未达到随州事业单位的标准,需要补交,但为什么补交时按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补,而领取时不按此标准发放呢?4号上午我和同事去找具体的相关领导人,都不在办公室,为了退休的事情一直寝食难安,心里总是牵挂着,看病就医都不能正常进行,为了生活还得去外地工作,也没有太多的时间和精力耗在这方面,对于一个下岗在外打工生活的人来说,一下子补交四万多也不是个小数字,上有老下有小,也不是我不愿补,只是为什么按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补交不能按标准发放?
为了这事朋友推荐我打市长热线,话务员听取了我的诉求,就算是石沉大海也要试一试的心态,也推荐我上随州论坛,寻求帮助,我希望有人能听到、看到我的诉求,当初单位抛下我们不管了,要自谋生路,到老了退休还不能享受公平的待遇,
下岗前领导哄着大家签字买断,答应大家以后按事业单位退休,下岗后再应骋,变卖财产会第二次分配,这些都是在骗人,没有一条兑现,
退休批复为事业单位退休,工龄30年,并把深圳8年参保缴费转移到了随州,还需补交41000多,我问如果补交了能领取多少退休金,算工资的周科长说不补能拿1600多,补了能拿2000左右。为什么补交时按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补,而领取不按标准发放呢?2014年-2017年随州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已经3052元/月了,为何工资标准是在2340元/月的基础上再按50%折,道理何在?
工作人员说按2014年人社厅出台的81号文件,2014事业改企业到2019年结束.目前是过渡时期.我说知道,能接受,但要一视同仁,合情合理,2017年退休按事业单位工资标准的五折(前面退休的已经执行了),随州2014至2017年工资已经是3052了,如果折扣的话也是应在3052的基础上折,何来2340给折呢?这不是欺骗是什么?
按什么标准补就要按什么标准发,就是打折也应该在补交的标准上折,既然是按文件执行就都按文件执行,国家的政策法规也不是只镇对某些人.工作人员说也能理解你的心情,具体情况要领导拍板。你们职责是把我的诉求传达给上级领导,做到了吗?如果得不到合理的答复我只能向市委市政府反映.
1987年参加工作.30年工龄,前面17年单位交的没问题,05至09年自已去社保局开单交的有问题,后8年深圳企业交的也有问题,现在还让补交41000多,而且算退休金又是一个标准,随州社保也真会忽悠老百姓,欺负弱势群体,这让没参保或想参保的人望而止步了.社会的和谐也被你们破坏了。
昨天收到短信,意思是我申诉的事情社保部门己处理好,对处理的结果是否满意,我点了个不满意,完全是社保机构忽悠市长热线了,根本没人问我,然后就说处理好了,这些人且不是不作为、乱作为吗?
很快市长热线给我打电话了,我又讲述一遍我的诉求。这让我看到随州市政府是真心想为老百姓办实事了。我的心稍稍平静点。
2018年5月16日于深圳
来自: iPhone客户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