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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第三次,在去二楼厕所的过道上,一瞥就看见了他。
冥冥之中能够相遇,也算是猿粪吧!当然,不排除他天天在这“蹲点”的主观意识。或许,这是耶稣那个老家伙对我的考验,一种别样的修行。或许,相隔十年,这只是继我在“开眼走眼”系列的升级版2.0。
接连三天,能在“北京图书大厦”一片密不透风的人群中,一眼注意到他,不是因为我的眼神有多好(事实上我只是个二等残废的四眼仔,除去镜片就是个睁眼瞎),而是在于他太特么出众了。
你能想象得到一位年过半百胡子拉碴不修边幅的中年男子有多潮么?骚气十足的粉红色短衫搭配时下最流行的破洞裤,那袒露在外的漆盖像是撑破了世俗的枷锁,以胜利者的姿态得意洋洋地随着小腿一抖一抖,貌似在宣泄着充满自由的酣畅,以及对束缚自己肉体的始作俑者——衣衫,那种刻骨铭心的滔天恨意。
当然,仅仅介样子,还不足以让我在众多低头族中一眼就锁定了他。在鳞次栉比的书籍展柜面前,他显得太过渺小。当然,也绝不是他斜手举书歪着脖子沉醉其中的飘逸破丝。而是顺着他蜕皮的左手,在那只布满褶皱,仿佛历经无数风霜的脚面上抠来抠去,不断挠抓。貌似达到一种佛家向往的境界:入定。
旁若无人,
独自抠脚,
来回轻抚,
富有节奏。
再回看他那迷离的眼神,微皱的眉头,略张的嘴唇,哆嗦的舌尖,哎哟我去,他真的是在看书么?读书的快感有很多种,但我敢保证肯定不是他那种。不说是身在曹营心在汉,也跟吃在碗里看在锅里相差无几。他这是在享受高潮吧!一个人能得到的快乐,究竟有多大。抠脚大汉的“黯然销魂”,真的满足了我对极致快乐的所有幻想。
回想昨日在此如厕时,令人印象最深的,是隔断一个蹲坑者略带艺术气息的悠长响屁,不说媲美格莱美,连雅尼班得瑞等大师级纯音乐也会自叹不如甘拜下风。蛋,那又怎样?哪怕是牛逼轰轰成那样子,也得完败在咱抠脚大汉的一双“晚期香港脚”下。话说印象最深的不是咱这位抠脚大汉么?有句话说的好,事不过三。前两次的“猿粪”可能还没来得及消化,太过于囫囵吞枣了或者一口就把人生果吞进肚子简称一口而没,还没来得及品尝滋味。今天,到是回过味来。
当时的情形是介样子滴,让我们一起穿越到昨日“北京图书大厦”二楼男性卫生间吧(女士们在门外旁听就好,不用入内,怠慢了,骚锐)。刚在西单一美食城吃完中饭来书厦阅读的俺,哪知还没翻两页就开始闹肚子,于是赶紧来占位蹲坑。期间隔壁突然传来一声屁响,挺长的一个响屁。我心想,噢哟,好厉害,这屁还能带个腔调,,,结果,旁边一个撒尿的声音传来,“我尼玛!还能拐弯?!”看看人家脱口而出的点评顷刻碾压我心中的感慨。让我立马生出一种膜拜之情,可算是遇见了知音。之所以说回锅味来,是因为在真正的猛料上来之前,这个屁,就是一调味剂。
回说今日,爽完之后的我,原路返回途经抠脚大汉身边时,步履轻缓了下来。我竟屏息憋气,观察起他抠抓的重点来。
大汉依旧我行我素,一边抠脚丫一边翻看书。问题是,那脚丫子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患有严重的脚气。那双脚,已经不能算做脚了,活脱脱油画家手中的调色板。皮肤姹紫嫣红的色彩斑斓,类似动物界某种毒性强烈的蛇蝎;亦像两只异常凶猛的碧朱蟾蜍,霸气外露地宣示主权,警告着来者生人勿近;又或如变色龙蜥蜴等爬行动物与生俱来的天赋,在旁边红绿相间的书籍海报阴影下,捍卫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
横踩在他那双洞洞鞋上的“港脚”,有些部位,貌似被指甲挠出一道道血印,泛着点点猩红,好一出“血染的风采”,我心下不禁一阵畏然。那脚掌红中泛紫,紫中带黄,黄中偏白,白中聚集些类似霉斑的小黑点小红点小绿点小黄点,,,对,你没有看错,那脚踝处圆形斑白的皮肤,就像一小块洁白如玉的出水糍粑,还没有来得及凉干就被裹进密不透风的袋子里,经过一整晚高温闷捂之后,通体布满了五颜六色的霉点,散发着一股子恶心刺鼻的气味。
近观大汉的脚气,真是令人惨不忍睹。瞬间令我想到同病相怜的自己也有脚气。。只不过,狠明显,我的脚气程度比较乐观,绝不是抠脚大汉那种病入膏肓所能比拟的,也不似那种暮气沉沉无可救药的(一般涂抹点达克宁,效果还蛮显著,问题是没有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这种羞于见人的内疾,曾让我家老婆大人深恶痛绝,灰常嫌弃。以至于每次上床睡觉之前不泡脚半个钟头,坚决不准我踏入床沿半步。以至于滚烫的热水每次把我双脚都泡的足底发白,面部红肿,一种由内而外的瘙痒蔓延趾尖。如此入木三分不上台面深感自卑不便透露的小秘密,竟然被这位抠脚大汉光天化日之下在公共场所把之端到明面上来肆无忌惮,大张旗鼓的抠,看那嚣张跋扈的熟练指法,富有韵律的节奏,如痴如醉的神态,种种迹象表明他这是公然挑衅咱身为一个具有高尚情操道德观良民地底线。从未如此鄙夷一个人的我,彻底颠覆了我那不堪一击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总之,三观尽毁。真想弱弱地问哈他,欧巴,你这是想要让人凤凰涅槃的节奏么?
我向来不以外在形象来评断一个男人的,只要他精神思想境界高,哪怕是如邋遢乞丐和尚一般的苏曼殊,我也是从心底表示敬仰滴!但此汉却让我由衷的反胃,“呃。。”爱玛,一个嗝没打完差点把昨夜饭呕出来。这气味太酸爽了,简直就是炎炎夏日的克星,赶紧去冲了把脸。因为我觉得他在书厦抠脚的行为是对北京,对书城,对读者,对作者,对书籍等是一种淡淡地羞辱深深地亵渎!
对于一个目光始终注视在书面上的中年男子,我表现的实在太过刻薄。毕竟读书人是值得尊敬的,也许我不了解他,,,但再怎么也不能公共场所抠脚撒。
毕竟,书还没有购买,没有成为自己私人物品。一手托书一手抠脚,时不时再换个姿势换个手。他要是把书买回去,遁到自个屋里关上房门窗户,想怎么抠就怎么抠,想怎么看就怎么看,我都不会说,因为我看不见。眼不见,心不厌。本来整洁干净的图书充满书香气息,结果被丫给这么“左右互搏”一下(背景音乐响起,让我左手右手一个慢动作。。),还叫其他读者怎么下手翻书?真让人生无可恋活久见!
“抠脚大汉”这个词已经忘记最早在哪里得知。我承认自己也抠脚,我甚至承认我也曾一边看书一边抠脚。蛋,我从来没有也不会在公共场所明目张胆的抠脚,那样的行为跟主流文明背道而驰。
当然,事物都有两面性,从另一个角度看,也许,那大汉活得坦荡荡,咱心胸狭隘常戚戚。抠脚大汉本不是个贬义词,但至少在北京图书大厦,却显得那么格格不入,没有美感。我为此一直耿耿于怀,都不好意思打成汉字标题(丢读书人的脸呐),遂以字母替代。
书厦一楼靠近正门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台上,一本通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庄严肃穆地摆放整齐。翻开书页,第14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是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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